讓人心服口服 【山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

本報訊(記者匡雪 通訊員高忠祥 王延豐)“不起訴標準不統一、處理結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嚴重影響了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這些問題,可以說都成為過去式了。”近日,山東省德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曹曉梅說起該院利用“大數據”助力不起訴權行使的最新進展。

據悉,該院研究制定的《德州市檢察院公訴案件相對不起訴標準量化指導意見》,明確了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的適用範圍、基本方法和步驟等,依照案件的犯罪事實、情節、後果等進行量化,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判,最終作出是否不起訴的決定。並在此基礎上,自主研發了“相對不起訴量化評估系統”,將現代信息技術與公訴工作深度融合。

該系統服務器鏈接檢察內網,設置辦案人、科室成員、檢委會委員三級評判,內置法律規範和量刑標準數據庫,輸入犯罪罪名、情節、數額後,即可自動生成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的量化基準刑及量化基準分,從而得出相對不起訴的參考意見。為避免機械司法,系統授予辦案人可在20%的幅度內對計算結果進行調整,將基礎得分和調整得分綜合評判後作出是否不起訴的決定。

慶雲縣的劉某盜竊作案3起,案發後其積極賠禮道歉並退贓、退賠,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承辦檢察官將該案基本情況輸入不起訴決定量化評估系統後,系統自動計算出案件分數,符合不起訴決定範圍,經過三級評估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並予以公開宣告。

“雖然我不懂法,但一看這張數據表格就明白了,檢察院依法辦事,不起訴決定我服。”參加不起訴公開宣告活動的被害人李某說道。

據介紹,不起訴決定量化評估系統的應用,使案件犯罪事實、量刑情節、所得分數、不起訴依據、評判過程更加直觀地展現在被害人及社會公眾眼前,清晰明確。特別是案件分數計算全部依據法院量刑標準,輸出打分表群眾都能看得懂,提升了辦案的釋法說理效果。

同時,該院在不起訴案件辦理過程中,還藉助公開審查、公開宣告等方式,事前告知問詢、事中調查瞭解、事後說理答疑,規範不起訴過程。同時,與相關行政機關建立不起訴案件會商工作機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社會管理漏洞,通過不起訴公開宣告和檢察建議相結合的方式,幫助涉案單位堵漏建制。

“我們根據運行中遇到的問題,今年又對系統進行了升級完善。”曹曉梅說。據她介紹,最新升級版的系統將近五年辦理的3000餘件輕微刑事案件、不起訴案件全部錄入系統進行量刑評估,準確計算量刑範圍、發表量刑建議、開展判決結果審查,彙總形成了全市不起訴案件數據庫,承辦檢察官在擬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時,可以通過數據庫迅速調取類似案例參考借鑑,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現象,真正實現了智能輔助辦案,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同時,平均辦理時間也由原來的28天縮短至16天。

據瞭解,2018年以來,德州檢察機關共不起訴223人,同比增長29.7%,不起訴率由2.1%提升至4.9%。所辦理的不起訴案件無公安機關複議複核情況發生、無當事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無被不起訴人重新犯罪,有效規範了檢察官行使不起訴權,實現了辦案質效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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