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高考方案公佈!考試模式:3+1+2,一年有春夏季兩次考試

今日(4月23日)下午3時,廣東省重磅發佈《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廣東省教育廳廳長景李虎發佈廣東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廣東新高考方案公佈!考試模式:3+1+2,一年有春夏季兩次考試

此次高考改革主要分為四個方面內容:

0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成績一考兩用。合格性考試覆蓋所有學習科目,其中,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開考。合格考試成績呈現方式有三種:合格/不合格、等級、分數。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

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選擇性考試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結束後進行,僅限當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作為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呈現方式有兩種:物理、歷史為卷面分,其他4門為等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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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與現行高考時間一致,夏季高考招生按院校專業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要逐步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將其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將逐步採用中考成績和高職院校自主測試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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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開展普通高中學科綜合素質評價

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要將經過一定程序認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統一導入省的信息管理平臺。招生高校要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及使用辦法,提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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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本科高校招生考試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設置

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與現行高考時間一致,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

高考總成績750分,其中“3”和“1”直接採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起點賦分30分,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

廣東新高考方案公佈!考試模式:3+1+2,一年有春夏季兩次考試

圖自:南方+

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根據新高考方案,在廣東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並提前公佈。學生的選考科目須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才能報考。同時,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必須合格。

招生錄取方式。招生高校按物理、歷史科目分別編制招生計劃。省招生辦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按照物理、歷史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考生以院校專業組而非院校為單位填報志願,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志願,其組內的選考科目要求須完全相同。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模式最遲2021年上半年公佈。

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省教育廳將同時公佈思想政治等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等級賦分辦法是,根據選考科目考生群體卷面分的統計分步確定的比例,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再依據每個等級的等級分區間,按等比例轉換法則將考生的卷面分轉換為等級分,等級分起點賦分為30分,一分一檔。有一點可以肯定,考生在某門科目中的成績排序,轉換前後不會發生變化。

(內容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深圳商報、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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