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中院研究制定落實意見 主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

民營經濟是國民經濟中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之一。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對於推進銀川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近日,銀川中院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

《關於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落實意見》,從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提出了18項具體措施,旨在為全市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銀川中院研究制定落實意見 主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

這些措施包括: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各類刑事犯罪,加強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保護,增強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讓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開闢“綠色通道”,對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為民營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堅持平等保護原則,依法審理好涉民營企業民商事案件,營造公平公正法治化發展環境;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支持民營企業創新創業創造,提升核心競爭力;依法審理涉民營企業行政案件,保護民營企業自主經營權,促成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促進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組織開展涉民營企業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加大生效裁判執行力度,努力實現民營企業勝訴權益;慎用財產保全措施,不得保全與案件無關的財產,杜絕超標的、超範圍保全,最大限度減少對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及時辦理涉民營企業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充分運用交叉辦理、提級辦理、律師參與化解等方式,不斷提高民營企業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辦理實效和辦理質量;提高審判質效,2019年涉民營企業案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必須達到100%;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為民營企業做好“法治體檢”,幫助防範經營風險、提高維權意識等等。上述各項工作措施均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把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作為事關全市經濟發展大局的一項重要任務,主動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建議,及時回應民營企業現實司法需求,不斷提升服務保障能力水平,努力把各項服務保障措施落到實處,營造支持、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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