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讓土地生錢,宅基地三權分置,農村100年來第四次大變革

千百年來,中國的農村在沒有外力進入的時候,都保持著非常穩定的社會結構。然而,梳理近代以來的歷史發現,鄉村在100多年來,受外部力量影響,發生了四次較大的變革。

第一次是民國時期的知識分子和志士仁人,比如梁漱溟、晏陽初等鄉建派,紛紛走進農村,尋找救亡之路。這源於當時中國最基本的國情,主體人口和經濟都在鄉村,國家的救亡要從鄉村去尋找出路。

第二次在於新中國建立之後,整個國家為全面實現工業化,最終形成了利用農村資源支持城市和工業發展的格局。

第三次外力進入就是包產到戶的改革、允許農民搞鄉鎮企業。這一輪儘管也是外力的作用,但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這一個階段也是中國的城鄉關係、農民狀況、鄉村發展最好的時候,城鄉差距最小、農民收入大幅增長、農業經濟最活躍的時候。

第四次是如今,鄉村振興上升到中央的戰略高度。針對非農產業、小城鎮都變得越來越衰弱,形成了當前城市與鄉村越來越不匹配的格局。

鄉村振興讓土地生錢,宅基地三權分置,農村100年來第四次大變革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現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農民離開農村、離開土地,人口大量遷移,在農村就出現大量農房、宅基地常年閒置。任其破敗是一個很大的浪費,利用起來就是一筆很大的財富。

對此,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宅基地的‘三權分置’與承包地‘三權分置’有很大的不同。”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在改革試點過程中,要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具體形式,鼓勵各地結合發展鄉村旅遊、新產業新業態,結合下鄉返鄉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在實踐中探索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農房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辦法,加快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

瀘縣,從2015年6月開始積極試點,出臺了“有償退出、民主決策、出租抵押、復墾指標利用”等辦法,促進農村閒置的宅基地資源活起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