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71個行政村全年禁放煙花爆竹,有你村沒?

武安市人民政府

關於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

通 告

武政規〔2019〕4號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邯政規〔2019〕1號)要求,立足我市實際,現就禁限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燃放時間和區域

(一)在禁放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各類煙花爆竹。

(二)禁放區域外,除春節期間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時至22時可以適當燃放部分品種的煙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三)市政府啟動重汙染預警期間,全市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四)本《通告》所稱“禁放區域”,指永峰路以西,西三環以東,南二環以北,旅遊專線以南圍合的範圍(包括7個鄉鎮,1個工業園區,71個行政村)。

武安鎮:東關街、南關街、西關街、北關街、古樓街、白鶴觀街、莊子營街、南小河村、西竹昌村、宋二莊村、三小河村、東洺遠村、店子村、高坡村。

康二城鎮:洞上村、紫泉村。

工業園區:泉上村、安二莊村、曹公泉村、東長遠村、西長遠村、東洞村、東竹昌村、五湖村、招賢村、大旺村、清化村。

西土山鄉:東寨子村、西寨子村、河渠村、東土山村、西土山東街、西土山西街、西土山北街、儒山村、駢山村、東湖村、西湖村、杜莊村、東馬莊村、西馬莊村、雲駕嶺新村。

上團城鄉:崇義一街、崇義二街、崇義三街、崇義四街、上團城一街、上團城二街、上團城三街、下團城村、高村。

午汲鎮:均河、格村、午汲村、東廣村、西廣村、籍柏樹村、張柏樹村、園柏樹、溫村、上泉村、下泉村、賈莊村、下白石村、沿平村、行孝村。

北安莊鄉:東大河村、西大河村、大洺遠村。

大同鎮:蘭村、儒教村。

二、禁止燃放場所

油氣站(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100米範圍內;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和輸變電設施、通信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國家機關、重要軍事設施、文物保護單位、教學科研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等附近;公眾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商場、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等人員密集場所;樓道、樓頂、陽臺、平臺和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不足煙花爆竹產品說明要求安全距離的地點;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三、煙花爆竹銷售管理與處罰

全市行政區域內不再增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禁放區域範圍內嚴禁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臨時零售點)。禁放區域以外每個鄉鎮設置零售點不超過3家。

對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煙花爆竹購買

市公安、應急管理、供銷等部門負責建設全市煙花爆竹信息追溯系統,實行零售環節實名購買制度,實現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購買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五、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與處罰

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按照本通告和燃放說明安全燃放。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經市(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批准並委託有資質的專業燃放單位和人員燃放。對未經批准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市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市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六、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部門要加強社會面的防範控制,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燃放行為,依法處理違法燃放人員。

(二)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的監管力度,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三)市供銷部門要加強系統內部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管理。

(四)全市禁限燃放範圍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政府(工業園區)、村(街)委會、小區物業公司、經營門店為禁限燃放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禁限燃放責任人,應當按照本通告和政府相關規定做好轄區居民及單位職工的禁限燃放宣傳、教育、監督工作。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燃放規定,安全、文明地燃放煙花爆竹。每位市民都有權利和義務勸阻、制止、舉報不文明燃放行為和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武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主城區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武政規〔2019〕2號)同時廢止。

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武安71个行政村全年禁放烟花爆竹,有你村没?

武安市人民政府

關於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倡議書

全市人民群眾:

逢年過節、婚喪嫁娶、慶典開業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的傳統習俗。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顆粒物(PM2.5、PM10)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影響空氣質量,危害人體健康,汙染環境衛生,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也與生態文明建設有關要求不相適宜。為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環境,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市政府提出倡議:

一、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

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採用喜慶音樂等其它安全、綠色、環保的過節方式開展喜慶活動,儘自己的一份力量守護好武安的碧水藍天。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倡導者。

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方式,向家人、鄰里和親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讓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大家的自覺行動,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全市廣大中小學生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在過節期間不讓家長購買菸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對燃放煙花爆竹說“不”,同時,積極主動做好家長和鄰居的工作,請求他們移風易俗、不燃放煙花爆竹。尤其是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抵制、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親屬單位和身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

請廣大群眾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禁燃”法規的行為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共同保護環境。

全市廣大群眾朋友,我們的美好家園需要大家來共同愛護。讓我們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以實際行動助力共建美麗武安!

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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