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出公積金新政 最高可貸75萬元

●放寬繳存基數上限,可按高層次人才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擴大繳存對象範圍,外國國籍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購房不受首付提取與公積金貸款“二選一”限制

●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仍按首套房執行

本報訊(梁海洋記者宋凱)日前,德陽市研究出臺《德陽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德陽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從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服務等方面構建綜合服務保障體系,助力吸引、留住更多優秀人才匯聚德陽獻智獻策、共謀發展。

德陽市人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旨在解決2019年1月以來德陽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並簽訂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正高級(或相當於)職稱人才等五類高層次人才住房剛性需求問題,為人才幹事創業營造良好安居環境,大力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辦法提出,德陽將放寬繳存基數上限,用人單位可按高層次人才實際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取消退休年齡限制,受聘時達到退休年齡但按規定延遲退休的,可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擴大繳存對象範圍,外國國籍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放寬了提取範圍,在德陽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每年可自由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取消提取、貸款“二選一”限制,購房不受首付提取與公積金貸款“二選一”限制,一年可多次提前還貸;取消購房套數及異地購房限制,用商業貸款購買德陽市內住房的,支持一年一次提取,不受住房套數及戶籍限制。

此外,辦法提高了高層次人才的個人貸款額度,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50%(即高層次人才雙職工最高可貸款75萬元);放寬住房套數認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仍按首套房執行,公積金貸款未結清且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房執行;放寬個人徵信不良記錄限制,高層次人才逾期最高次數由6次放寬至24次;鬆綁其他貸款餘額限制,未結清的非住房貸款餘額由5萬元放寬至100萬元,未結清的商業住房貸款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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