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敦促為邊勇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的 違紀違法犯罪人員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关于敦促为边勇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 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2018年1月以來,我縣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階段性成果,特別是“1·08”邊勇涉黑涉惡案件中,查處了部分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違紀違法問題。為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現敦促“1·08”邊勇涉黑涉惡案件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違法犯罪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現發佈通告如下:

一、凡為“1·08”邊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便利、提供保護、收受錢物或壓案不查等行為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國家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主動投案自首並如實交待其違紀違法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理。

二、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紀依法從嚴查處。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不管涉及誰,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違紀違法犯罪線索,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為發現、查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發揮重要作用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紀檢監察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投案地點:鎮遠縣紀委監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投案電話:0855-5722076。

中共鎮遠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鎮遠縣監察委員會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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