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獲刑 他靠寶鋼謀取多少私利?

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獲刑 他靠寶鋼謀取多少私利? |政解

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獲刑 他靠寶鋼謀取多少私利?

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獲刑 他靠寶鋼謀取多少私利?

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獲刑 他靠寶鋼謀取多少私利?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4月28日,十八大後上海落馬“首虎”艾寶俊一審獲刑17年。福建省漳州市中院的判決顯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80萬元;對艾寶俊受賄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貪汙所得贓款依法返還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
受賄四千萬全部退贓
記者注意到,艾寶俊所涉罪名為受賄罪和貪汙罪。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艾寶俊利用擔任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上海市自貿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4320.773718萬元。
2001年至2009年,被告人艾寶俊利用擔任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購買停車位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配售部級幹部福利房等過程中,侵吞公共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751.25787萬元。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艾寶俊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汙罪。鑑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大部分受賄財物系親屬收受,部分系本人事後知情,能夠認罪、悔罪,全部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成也寶鋼,敗也寶鋼
在法院認定的艾寶俊貪汙受賄的事實中,寶鋼多次出現。
2015年6月,中紀委公佈的央企巡視情況中也提及寶鋼。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向寶鋼集團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提到四點,其中包括,“靠鋼吃鋼”,利益輸送問題嚴重。少數領導人員以“鋼”謀私,聚斂錢財;部分領導人員親屬子女圍繞寶鋼經商辦企業,謀取非法利益。部分項目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鉅額損失。部分重大投資涉嫌利益輸送,一些項目在資產併購或處置過程中貴買賤賣,海外資產管理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影響惡劣。

同年11月10日,中紀委即宣佈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落馬的消息。在1994年至2007年的13年間,艾寶俊在寶鋼完成從財務部副部長到董事長的“變身”。其後升任上海市副市長。
在艾寶俊被調查前,其兩名老下屬寶鋼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崔健和寶鋼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兼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關鋼鐵)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昆先後落馬。
2015年3月31日,上海市紀委通報,崔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5月,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通報,崔健涉嫌受賄罪,已被採取強制措施。
同年9月,官方有發佈消息稱:趙昆因違反八項規定,用公款入住別墅、喝洋酒、抽雪茄、打高爾夫球等問題被撤職。

簡歷:
1983年至1994年,艾寶俊在東北工學院(1993年3月更名為東北大學)歷任管理系教師,財經處處長、副總會計師等職。
1994年至2007年,他在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歷任財務部副部長、計劃財務部副部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兼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
2007年12月,艾寶俊擢升上海市副市長;2012年5月,任市委常委、副市長;2012年12月,任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2013年9月兼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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