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期>【掃黑除惡】市領導對檢察工作作出批示!

近日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報送的

《蕪湖市“套路貸”案件情況分析報告》

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

<第734期>【扫黑除恶】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市委書記潘朝暉批示

“分析透徹、建議很好。一方面要繼續加強打擊力度,深挖徹查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加大綜合整治力度,加強社會教育,建立有效防控機制。檢察機關要繼續立足職能,夯實責任,不斷提升辦案質效。”

<第734期>【扫黑除恶】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市委副書記、市長賀懋燮批示

“市檢察機關紮實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套路貸’犯罪重拳出擊、依法嚴懲,對黑惡勢力犯罪形成震懾聲勢!下一步公檢法司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密切配合,合力協作,依法打擊,為平安蕪湖作出新貢獻!”

<第734期>【扫黑除恶】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接到批示後,市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會議認真學習市領導批示精神,並召集相關業務部門認真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政治意識。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把打擊重點對準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黑惡勢力犯罪,特別是“套路貸”犯罪,堅持快捕快訴、深挖黑惡勢力犯罪後面的“保護傘”等。

二是建立專案專辦機制。建立專業化辦案組織,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協商會議機制,嚴格執行專案的請示報告和備案制度。

三是健全工作聯動機制。強化內部捕訴聯動,積極與公安、法院等單位溝通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全面提升辦案質效。

四是優化社會治理。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重點領域存續時間長,行業監管不力的,主動加強與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以合理化的檢察建議推動完善社會治理體制。

<第734期>【扫黑除恶】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來源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

審核 陶 俊 吳熒

<第734期>【扫黑除恶】市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主辦/蕪湖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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