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轄權限的通知

關於調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轄權限的通知

關於調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轄權限的通知

晉人社廳函【2019】472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人社工作“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營商環境,根據《勞務派遣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19號)有關規定,現就我省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及管轄權限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調整許可管轄權限

勞務派遣單位由原來依據企業“冠名”實施許可管轄,調整為依據企業工商註冊地實施屬地許可管轄,分別由省及所在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務派遣許可,並對勞務派遣單位實行屬地監管。

二 明確各級人社部門的管理職責劃分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及管理權限調整後,省廳的相關工作職責調整為:

對在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管;

探索建立並組織實施勞務派遣星級評定工作;

按照“兩隨機、一公開”的新型監管方式,對全省的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抽檢。

各市的工作職責調整為:

對在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管;

對縣(區)人社部門的勞務派遣業務實施指導和監督;做好勞務派遣星級評定的推薦初評工作。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對在本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管。

外埠入晉的勞務派遣單位,在我省境內從事勞務派遣業務,同樣實行屬地管理,接受當地人社部門的監管。

三 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理和服務工作

調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及管理權限,是我省人社部門務實創新、對標一流,打通為民服務“最後一公里”的重要舉措,各級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儘快落實,務求實效。

◆ 要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勞務派遣工作有關政策,嚴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核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勞務派遣單位後續管理和服務,推動勞務派遣市場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

◆ 要優化辦事指南、細化工作流程,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創新服務方式,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 要建立健全勞務派遣管理臺賬,做好勞務派遣單位的動態管理,按照政務信息公開和行政事務網上公開運行的要求,繼續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網上辦事平臺運行工作,要實現100%可上網受理。

◆ 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工作銜接,防止管理脫節。各級人社部門要在4月30日前,按照調整後的管理權限,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目錄、數據和資料移交工作,做到無縫銜接,責任明確、監管到位。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聯繫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 柳世興

電話:0351--3040820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4月10日

關於調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轄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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