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減價,這樣回覆客戶要求

降稅減價,這樣回覆客戶要求

增值稅稅率還沒有下調,客戶紛紛提出了降價要求。感覺不合理,但又說不出合理的理由。給大家一個回函的文本,以供參考。

致客戶調價回函:

接到貴司針對稅率調整要求調價的通知,貴司提出的調價要求,在原不含稅價格的基礎上,加上接新稅率13%計算的銷項稅,作為新的含稅價。我司認為,稅率調整,肯定是利於各方的有利政策,這個政策帶來的紅利,應該是供應鏈上分享,但不完全能按貴司提出的方法,理由如下:

我們以前在確定交易價時,是按當時的稅率16%確定的,但那是我們在含稅採購價基礎上,倒推採購的不含稅價來核算成本的,這個價格是市場價格,並不因稅率下降而價格下降。較多的材料,降稅率給我方帶來的結果是進項稅減少,而不含稅價上升了,總的現金流支出並沒有下降。也就是說,我們一些材料的不含稅成本是上升的,因此,如果貴方要求我們接新的稅率執行,就要考慮我們的採購成本上升,應該按新的成本來核算價格,而不能簡單的將現在執行的含稅價還原為不含稅價,以這個不含稅價和新稅率來推算新的價格。

比如:我們主要材料――鋼材,市場價沒有因稅率調整下降價格,調新前進貨價5000元一噸,估調稅後的進貨價依然是5000元一噸(現在沒有下降的跡象),相應的,調稅前的不含稅成本是4310.34元,調稅後的不含稅成本是4424.78元,不含稅成本不降反升了。這只是有代表性的一例,實際上,包裝因紙價格的原因也如此,根本沒有多大的降的空間。

當然稅率調整,也給我們帶來了減稅,為雙方互利合作,我們願意將減稅的利益讓渡給客戶,但這種讓利並不是如貴方所要求那樣。我們認為,減稅正確的做法有如下二種方式:

1、按新的不含稅成本,加合適的管理費、稅金和利潤,重新核定新的交易價格;

2、可以按原來價格的基礎上,將我方增值空間帶來的減稅部份,加上我方供應商整體價格下降帶來產品成本下降的部價,核定我方產品降價。我方的綜合增值率為25%*(16%-13%)=0.75%。估計我方供應商綜合降價0.25%,二項合計,我方可接受整體降價1%的要求。

為使雙方更好合作,以上意見,敬請考慮!

中山****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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