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白色紋身”,00後覺得很潮,其實他們正在走向深淵

最近在網上興起了一陣“白色紋身”的潮流,尤其是一些00後,都十分的喜歡,因為這種白色的紋身是一般不會被老師發現的,所以很多的人十分的喜歡!

最“美白色紋身”,00後覺得很潮,其實他們正在走向深淵

而今天我們看到的是幾組白色的紋身,首先看到的就是在手上的這組紋身,不知道這個紋身的主人是怎麼想的,可能真的是如她自己所想“突出了個人氣質,而且顯得整個人更加的有氣質”,在手上這個位置,也是十分的還看,實在是太潮了。看來也只有現在的00後會是這樣想的了。

最“美白色紋身”,00後覺得很潮,其實他們正在走向深淵

我們接著看下面這張圖片,小麥的膚色,加上白色的紋身,更加的顯得個性的凸出,花紋是比較複雜的,美術生的水平也就如此吧!

但是00後們真的沒想過紋身的後果嗎?

最“美白色紋身”,00後覺得很潮,其實他們正在走向深淵

曾在某看守所,看到突擊檢查被

最“美白色紋身”,00後覺得很潮,其實他們正在走向深淵

。高牆大院內,分別集中了幾百名只穿褲衩的男人,近一半的人紋了身。有的在小腕、小臂、大臂等處紋龍、鳳、鴿銜草、鷹鬥蛇等圖案;有的在胸、腹、背、肋等處紋虎、豹、骷髏;有的在膝上、大腿紋二龍戲珠,美女託珠、仙女摘桃等。據說在被關押的女性犯人身上,也有紋身現象,尤以流氓和賣淫的女人紋身者多。她們有的在腹部、大腿內側紋“鴛鴦戲水”,有的在胸間紋“雙龍戲珠”、“群箭穿桃”等,真是五花八門,怪味橫生。

紋身者的年齡大都在16-25歲之間,紋身的面積,以幾公分到十幾公分見方為多。總之,紋身的面積越大,所紋的圖案越咄咄逼人,所顯示的黑道魅力就越大。

走向墮落的古老藝術

紋身是一門古老的藝術,我國原始時代就有了紋身。遠古時人們在身上紋日、月、山川、河流或蟲、犬、羊等,表示原始人類的圖騰崇拜。

到了古代,紋身一直被繼承併發揚。有用來表示意志的,如宋朝的岳母在岳飛背後刺字“精忠報國”,以示報效國家的決心,有作為美以裝飾身體的,如《水滸》中史進身上紋了九條遊動之龍,人稱“九紋龍史進”;有在兵荒馬亂年代,怕孩子失散,便於日後認記,而在孩子身上紋某種圖案標記的;有因迷信紋佛像、神符以避邪的;有為防止犯人逃跑並示以懲戒,在犯人臉上刺字的,等等,寓意和作用更加廣泛。

紋身發展到近代,作為一種民俗文化已逐漸被淹沒了其美學光彩,隨之染上了相當濃厚的封建黑道色彩,露出騰騰殺氣而使之陰暗無光。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中國,熱衷於紋身者都是黑社會的幫派組織人員或佔山為王的土匪,還有一些社會上不務正業的人。紋身,在當時國人眼裡,一言以蔽之,一個“黑”字了得。

紋身心態錄

當今社會上青少年的紋身,大致分為三種:圖案類、文字類、圖文類。不管哪一種,都包含著醜惡的寓意,但不同的人卻有著不同的紋身心態。

1、模仿封建幫會,以紋身標誌為會徽及其成員的“身份證”。青少年喜歡拉幫結派,有的更熱衷那種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幫會組織,入會者無一例外地要把幫徽(某種標記圖案)紋在自己身上,同時也是其成員的“身份證”。桂林地區某縣曾發現一個70餘名中學生組成的“黑豹教”,每人左臂上都紋有一隻黑豹頭。喻示要像黑豹子那樣兇猛強悍,才能在社會上立於不敗之地。河南某縣破獲一個特大犯罪封建幫會“鐵血幫”,他們左小臂紋虎,冷峻殘酷,以顯“鐵血”精神,他們輪姦、搶劫、傷害作案百餘起。

2、藉以刻骨銘心牢記仇恨。筆者曾在某縣看到一個報復殺人犯方某。其手背紋有一個“仇”字。原來方某父親1968年因派性爭鬥被大隊幹部成某打死,此時方某尚在母腹之中。15歲時,他從母親口中知道了殺父仇人,於是怒火中燒;但由於年紀尚小,為不忘父仇,便在手背刺下“仇”字,抬頭可見。19歲時終於伺機殺了仇人,為父報了仇,後被判處死緩徒刑。有一些被司法機關處理過的人,對政府產生仇恨,也在身上刺“恨”之類的文字或“出鞘利劍”之類的圖案,伺機向社會報復。

3、藉以表達狂妄的野心。前年南方某省破獲一個犯罪集團,每人腿上都紋有“鷹踏地球”的圖案,他們欺行霸市,強收保護費,甚至直接插手民間糾紛,自稱“第二派出所”、“第二政府”,那種獨霸天下的野心暴露無遺。還有的地痞流氓紋“坐山雕”,表示自己是一方之主。

4、藉以寄託情思。西安市特大殺人犯魏某被押赴刑場的當天,其情婦金某在囚室裡,用手指血淋淋地摳下床板下的鐵釘,在手臂上刺了一個桃形心圖,而後在心圖中刺上魏犯的名“海”字,再刮牆上黑粉以塗之,以寄託對魏犯的“情思”。一些服長刑的勞改犯,因苦思妻兒,也會在身上刺妻兒的名字。

5、出於好奇而盲目模仿。一些青少年幼稚無知,不懂美醜之分,把紋身當作驃悍、時髦的象徵,盲目模仿,並在大庭廣眾之下,坦胸擼腕,昭示於人,以求虛榮之心。這在當今青少年的紋身行為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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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不當初

紋身是青少年心理尚未成熟時期的盲目所為,對青少年自身成長會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首先是生理的危害。紋身,就是在人體皮膚上繪刺帶顏色的圖案或文字,其實是將人體內沒有的異種色素“注入”皮膚,使其沉著於皮下組織,形成永久性的圖案或文字。“注入”色素的方式很多,有利用刀刃割開皮膚並注入顏料的“割刺法”;有用烙鐵將顏料燒入皮肉的“烙燒法”;有將線縫入皮膚的“針縫法”;以及用針刺再塗上顏料的“針刺法”。現代的紋身主要沿用“針刺法”。幾公分面積的紋身手術要持續痛苦針刺幾天才能完成,局部要持續幾個月,而全身針刺則要持續好幾年,這使得紋身者的身心經受很大的痛苦。同時,紋身刺字會引起皮炎,導致永久性的色素附著,影響人體的自然美;特別是注入皮膚的色素,都是化學劑,長期附著皮下,會導致癌變。

更重要的是心理危害。柳州市有一姓葉的人,17歲時和幾個小兄弟“歃血為盟”,左臂紋龍,右臂紋虎。19歲時因鬥毆被判刑八年。刑滿釋放後改邪歸正,開了一家服裝店,並結識了一位漂亮的姑娘。可是他臂上的“龍虎”卻給他帶來無限煩惱。大熱天他也不敢穿短袖衣,怕顧客看見了噁心。更令他痛苦的是,女友不止一次地對他說:“要是今後我們的孩子看見了問起,你怎麼回答?”過去的“榮耀”如今變成了恥辱,他為了除掉這對“活寶”,用稀硫酸洗了兩次,不但洗不掉,還腐蝕了皮膚,真是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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