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取消墮胎罪,66年,終於……

昨日,韓國憲法裁判所最終以7:2的結果,對韓國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墮胎罪”做出了不符合憲法的判決。

韓國取消墮胎罪,66年,終於……


根據憲法裁判所的裁決,“為了避免法律當即失效帶來的法律空白和社會混亂,國會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修改相關法律條款。如若國會不依法修改的話,到了12月31日,這條“墮胎罪”的法律就將直接被廢除”

此次判決下達後,不僅僅是群眾,眾藝人們也紛紛在INS寫下文字,慶賀墮胎罪的取消。

韓國取消墮胎罪,66年,終於……


孫秀賢:這是當然的,現在終於好了,墮胎是違憲的。萬萬歲!祝賀所有的女性,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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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太奎:所有的選擇都是自己的。#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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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靜恩:#違憲#女性自主權#人權#基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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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莉也在昨日就上傳了相關內容,她表示“墮胎罪被取消了。真是光榮的一天啊”。

韓國取消墮胎罪,66年,終於……


這樣的國家能給女性什麼樣的信心與安全感?

不敢生孩子,又不敢墮胎。

不少母親去墮胎不被家庭支持,還承受社會的侮辱,未婚媽媽更是隻能留在政府,宗教團體和收養中心經營的避難所。

而嚴懲私自墮胎的女性及手術醫生的法律也被男性伴侶濫用:對女伴使用性暴力或勒索錢財,否則就以舉報威脅。

如果不廢除墮胎罪,女性只有更走投無路。


韓國取消墮胎罪,66年,終於……


圖/《消失的女人》


在民主國家,所有夫妻和個人都該自由決定他們擁有的孩子數量以及何時擁有這些孩子。

可是在韓國,這似乎只是女性的事。

我們常說雪崩的時候,每一片雪花都有責任。可是很少有人想到:雪崩不見得是所有雪花的問題,而是雪花的堆疊方式出了問題。

構成社會的是所有男性跟女性,韓國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卻催生了社會大環境對女性的不尊重。

儘管廢除了墮胎罪,為過去66年的恥辱歷史畫上了句號。

但韓國女性面臨的性別不平等的困境,並沒有結束。

而這條路還要走很遠。

更可怕的是:時間的長河,讓老一輩的韓國女性都在麻痺中忘卻痛苦,如今反過來卻責備自己的女兒不生不育太自私,甚至用捨身取義給孩子洗腦。

恐怕她們自己都忘了:

一個國家禁止墮胎,號稱保護未出生的生命的權利,那不如先去保護胎兒的媽媽。

一個國家放縱男權文化,責任綁架女性子宮,只會換來人口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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