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碰瓷”騰訊?除了它還有誰?

敢“碰瓷”騰訊?除了它還有誰?

在中國,剛碰瓷騰訊的也許只有它了!

一張宇宙黑洞圖火了,同時也把一個叫做“視覺中國”的網站帶進了黑洞。

“視覺中國”打著保護版權、法治的幌子在全中國招搖撞騙已經很多年了,要不是被“共青團中央”微博diss,恐怕它的好日子還要很久很久。

隨著這些年來法治化的推進,特別是版權意識的加強,很多以前覺得免費的東西現在都開啟了收費模式。這沒有什麼不對的。無論是文字、圖片、音樂還是影像作品,它們的後面都凝聚了創作者(們)的心血。只有讓創作者們的日子過好了,他們才有更大的動力去創作出更多很好的作品。可是在國家加強對版權保護的法律時,同時一批“版權流氓”也開始大行其道。

敢“碰瓷”騰訊?除了它還有誰?

首先筆者要說的是:法律的制定不是要人們去違反,而是讓人們不要違反。為什麼說像“視覺中國”這樣的公司是“版權流氓”呢?主要就是因為它是誘導人們去“犯罪”然後用法律獲得賠償。這和碰瓷沒有區別了吧。且不說“視覺中國”網站裡的圖片是不是它們的版權,就算是它們的版權,那麼就應該在顯著位置說明版權。可是它們的做法是什麼?它們把它們“擁有”的版權作品讓別的網站任意抓取,特別是搜索引擎,同時不告知作品的版權屬性,然後當別人用了以後就開始勒索版稅。

這種下流的操作是一種專法律空子的行為,如果任由這樣的行為發生,這不是在保護版權,而是在破壞別人的創作環境。並且“視覺中國”的很多版權匪夷所思,連國旗、國徽都是它的。當然,“視覺中國”裡的圖片確實有它們自己的版權。這裡討論的不是保護版權的對錯,而是它這種誘導別人侵權然後在維權的行為。

敢“碰瓷”騰訊?除了它還有誰?

這就好比,一個叫“視覺中國”的人把一百塊扔在地上,然後躲在角落裡觀察,發現錢被人撿了,就突然出現,撿錢的人把錢還了也不行,還要恐嚇別人是偷竊。而且過法院都判它贏了。這樣屢試不爽,竟然成了“視覺中國”的陌生方式。好笑不好笑?可氣不可氣?

筆者好奇,如果當“視覺中國”碰瓷另一個維權鬥士“騰訊”會有什麼樣的好戲?沒想到還真有!

2017年4月就有一起“視覺中國”訴騰訊侵權的案件

“視覺中國”的訴訟請求是: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圖片著作權侵權行為,刪除相關圖片;

2、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180000元(共計9張)

而騰訊的辯護理由是:

1、原告並無證據證明付業興原告享有涉案著作權;

2、被告能提供標有其他網站不同的水印的涉案圖片,可推翻原告標有水印便享有著作權的論斷;

3、即便被告構成侵權,考慮到涉案圖片所佔篇幅等使用情況,原告自身明顯過錯及其官網涉案圖片的標價很低等因素,原告起訴的金額顯然過高,遠遠超出作品的實際價值。

綜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最後的法院判決是:

一、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0000元;

二、駁回原告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能贏騰訊,在中國還有誰?

在2019,出現很多版權的案件。嚇得很多自媒體人都不敢配圖了,甚至連字體也成了高危區域。

最後我建議,雖然以上的那些“版權流氓”公司的行為可恥,但是真的要上法庭了,他們往往有很大的勝算。為了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建議用一切免費的圖片和字體(這些都可以在網上搜到),切記不要什麼東西隨手拿來就用。如果你已經收到了類似版權訴訟的律師函也別怕,因為在法律上有一條是誰主張誰舉證,先讓他們慢慢舉證去吧。

同時也希望完善相關法律,讓法律來保護弱者,而不是成為強者欺凌弱者的武器。

你心中還有哪些類似“視覺中國”這樣的公司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讓更多的小夥伴們知道,遠離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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