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應縣縣委原書記蘭成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朔州市應縣縣委原書記蘭成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蘭成國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應縣發生嚴重統計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失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蘭成國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

蘭成國簡歷:

蘭成國,男,漢族,1968年12月生,山西右玉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11月,任朔州市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0年4月,任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2011年3月,任應縣縣委副書記;

2011年6月,任應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2年4月,任應縣縣委書記、縣長;

2012年5月,任應縣縣委書記;

2018年12月被免職。系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

山西應縣縣委原書記蘭成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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