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率及網下配售結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泰鋁業”或“發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證券”或“保薦機構(牽頭主承銷商)”、“聯席主承銷商”)、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民族證券”或“聯席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11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引》(上證發[2018]42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明泰轉債”)。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19年4月9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配售和網上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佈的《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籤後,應根據《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19年4月12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2、網下投資者申購保證金不足應繳納的認購款金額的,須在2019年4月12日(T+2日)17:00之前(指資金到賬時間)及時足額補繳申購資金。若獲得配售的機構投資者未能在2019年4月12日(T+2日)17:00之前及時足額補足申購資金,其配售資格將被取消,其所繳納的申購保證金不予退還,其放棄認購的明泰轉債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3、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網下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網下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183,911萬元的部分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183,911萬元。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實際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聯席主承銷商原則上包銷比例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額為55,173.3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聯席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可交換債的次數合併計算。

明泰鋁業本次公開發行183,911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原股東優先配售和網上申購已於2019年4月10日(T日)結束。根據2019年4月8日(T-2日)公佈的《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為向所有參加申購的投資者送達獲配信息。現將本次明泰轉債發行申購結果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明泰轉債本次發行183,911萬元,發行價格為100元/張,共計1,839.11萬張(183.911萬手),發行日期為2019年4月10日(T日)。

二、原股東優先配售結果

(一)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結果

發行人原有限售條件股東有效認購數量為0手,即0元;最終向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的明泰轉債總計為0手,即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

(二)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結果

根據上交所提供的網上優先配售數據,最終向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的明泰轉債總計為441,354手,即441,354,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4.00%。

三、社會公眾投資者網上申購結果及發行中籤率

本次發行最終確定的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的明泰轉債總計為368,390手,即368,39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0.03%,網上中籤率為0.03045862%。

根據上交所提供的網上申購數據,本次網上申購有效申購戶數為1,268,621戶,有效申購數量為1,209,477,041手,配號總數為1,209,477,041個,起訖號碼為100,000,000,000-101,209,477,040。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2019年4月11日(T+1日)組織搖號抽籤儀式,搖號中籤結果將於2019年4月12日(T+2日)在《中國證券報》及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上公告。

四、網下對機構投資者配售結果

本次網下發行期間共收到5198筆申購。根據《發行公告》中“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聯席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聯席主承銷商將4830個賬戶的申購認定為有效申購,其餘368個賬戶的申購認定為無效申購。

本次網下發行有效申購數量為3,379,566,000,000元(3,379,566,000手),最終網下向機構投資者配售的明泰轉債總計為1,029,366,000元(1,029,366手),佔本次發行總量的55.97%,配售比例為0.03045852%。

所有參與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名稱、有效申購數量、初步獲配數量、申購款的補繳或多餘申購保證金的退還情況請見附表《機構投資者網下獲配情況明細表》。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向所有參加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送達獲配及未獲配信息。網下獲配投資者認購資金匯款用途或備註內容要求與繳納申報保證金的要求相同,補繳申購資金的收款銀行賬戶與申購保證金的收款銀行賬戶相同,具體參見《發行公告》。

本次發行配售結果彙總如下:

四、上市時間

本次發行的明泰轉債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五、備查文件

有關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投資者查閱2019年4月8日(T-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刊登的《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和《發行公告》,投資者亦可到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有關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六、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聯繫方式

1、發行人: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河南省鞏義市回郭鎮開發區

電話:0371-67898155

聯繫人:雷鵬

2、保薦機構(牽頭主承銷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10號中原廣發金融大廈

電話:010-83067390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3、聯席主承銷商: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盤古大觀A座40F-43F

電話:010-56437048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河南明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牽頭主承銷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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