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這幾所學校將試點課後延時服務!您的孩子需要嗎?


南安這幾所學校將試點課後延時服務!您的孩子需要嗎?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教育服務能力,緩解學生家長的後顧之憂,增強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基〔2018〕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我市小學開展課後服務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1、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回應學生家長的現實需求和社會關切,按照“政府主導、學校組織、學生自願、社會參與、試點先行”的總體要求,整合資源,循序漸進,逐步建立健全小學課後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

工作原則

(一)堅持自願參加原則。學校的課後服務必須以家長自願報名、學生自主參加為前提,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學校要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對自行選擇社會服務機構的學生,學校要主動提醒家長應注意的有關事項。

(二)遵循公益惠民原則。課後服務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市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強化對課後服務的組織領導,為開展課後服務的學校提供經費、場地、人員等支持。

(三)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統籌社會需求,結合我市財力、學校資源配置和服務能力等因素,明確試點學校的服務範圍和服務形式,確定經費、人員和安全等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在試點基礎上,有條件的再逐步擴大服務範圍和內容,提高服務水平。

3、實施範圍、服務對象、內容及時段

(一)實施範圍

以城區、部分鎮區的市直小學、部分中心小學為主先行試點,再逐步推廣。經研究,決定2019年,在實小、一小、柳小、二小、三小、六小、國專中心小學、三實、南翼實小、溪美中心小學、柳城中心小學(五小)、象山小學(升格為柳城中心小學)、美林中心小學、梅山中心小學、官橋中心小學、水頭中心小學、石井中心小學等若干校開展課後服務試點工作。

(二)服務對象

下午正常放學後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學生,要優先保障單親家庭子女、留守兒童、雙職工子女、來南務工人員子女等亟需服務群體,具體服務對象由學校依據實際確定。

(三)服務內容

以學校教師為主開展託管服務,組織開展學生自主閱讀、完成作業等服務;有條件的學校可結合辦學特色和實際,組織開展體育、藝術、科技、興趣小組等實踐培訓活動。課後服務不上課、不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四)服務時間

課後延時服務一般從每天下午放學後開始,服務時間不超過1課時(1課時為1小時)。夏令時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8:00,非夏令時段課後服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7:30,具體時間由學校確定。

4、工作流程

(一)服務公示。開展課後服務試點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一校一案”具體實施方案;要向家長公示提供課後服務的項目、內容、方式等情況。

(二)報名申請。校內課後服務原則上實行家長申請、班級審核、學校統一實施的工作機制。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班級審核後統一報學校彙總,經學校同意並公示後,確定全校參加課後服務學生名單。學校必須與家長簽訂服務協議後,學生方可參加課後服務。

(三)申請退出。學生退出課後服務同樣要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退出。學校要根據申報情況,合理編排班級,並建立學生信息庫,加強動態管理。具體實施細則可由學校自行制定。

(四)組織實施。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按實際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配備教師和管理人員。按國家班額標準,每45名學生配1名教師(餘數不足45名,但超過30名也配1名教師);按5班加配1名管理或輔導人員(如班級數不足5班,但超過3班的也配備1名管理或輔導人員;以此類推,超過8班的配備2名管理或輔導人員),負責協調管理、衛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5、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制度。小學生課後服務為社會服務行為。在上級有關收費政策尚未明確之前,暫不收費,按照“家長自願、校內實施,財政補助、部門參與、社會支持、規範管理、有效監管”的原則組織實施。課後服務經費保障主要以市政府為主,市財政局要將試點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專項資金;市總工會要對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所需經費給予補助支持,確保課後服務工作長期有序開展。各試點學校課後服務在調查基數上按比例核定人數,經費補助每學期核發1次,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解決。鼓勵社會資金無償支持學校課後服務工作。

(二)經費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參與課後服務的教職工勞務費、外聘教師或團隊費用、低值易耗品購置費、購買活動課程及其他課後服務相關費用。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和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規範合理取酬。各學校要統籌安排教職工參與課後服務具體工作,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印發的《關於中小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9〕69號)精神,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對完成規定教學和管理任務後額外承擔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教職工可發放勞務費(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原則上,開展課後服務的試點學校給予參與課後服務的教職工按每人每課時60元標準發放勞務報酬,統一由學校按規定發放,並報市教育局備案。開展學生課後服務的社區(村居)、青少年宮、校外活動中心等公益機構可按每人每課時60元標準給予參與課後服務的工作人員發放勞務報酬,所需的資金各自自籌解決。

6、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統籌各類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課後服務工作合力,共同加強教育與安全保障。財政部門要為開展課後服務學校提供財政經費支持;教育部門要發揮教育管理和人員、場地、設施設備等方面的資源優勢,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指導學校開展好學生課後服務;總工會要在支持“四點半”課後服務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支持其他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各試點學校要高度重視,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積極作為,規範做好課後服務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鼓勵支持有資質、有條件的公益機構,參與實施學生課後服務,逐步形成學校、社會共同參與,協調發展的學生課後服務體系。

(二)嚴格規範管理

要制定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制度,嚴格遵守規範辦學要求,嚴禁以開展校內課後服務為名壓縮教學計劃或正常教學時間,嚴禁組織或變相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開展盈利性活動。要加強收費管理,單獨設賬,專賬核算,用於保障學生校內課後服務合理支出。要主動向家長公佈收支情況,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對借校內課後服務違規亂收費的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加強人員配備

鼓勵有資質、有條件的社區、青少年宮、校外活動中心等公益機構實施學生課後服務。加強校內課後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學校教職工、離退休教師,以及社會熱心人士、志願者、家長等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統籌解決學校人員不足問題。學校要對入校參與課後服務的人員進行嚴格把關,明確參與人員的健康條件和工作要求,簽訂聘請協議和安全責任狀,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提高其業務素質和學生安全管理能力。嚴禁有不良記錄人員參與課後服務,對不能勝任課後服務的人員要及時予以解聘。

(四)加強安全管理

各試點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衛生安全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要對入校參與課後服務的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及志願者在教育資質和教師身體條件等方面進行審核,並將相關材料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做到集中有人監護,活動有安全措施,進出有統一組織,入校有相關資質,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讓學生安心、家長放心。

(五)加強督導宣傳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要事先充分徵求家長意見,在每學期開學,通過發放告知書、信息公示、召開家長會、簽訂服務協議和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學校、家長、服務人員和學生權利和義務,釐清責任,保障各方知情權。各試點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督導檢查,切實落實責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把課後服務工作納入學校考評體系和教育督導內容,加強課後服務過程性監管和指導,定期對課後服務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督查,對在檢查和督導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各校要做好課後服務宣傳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引導社會和家長積極配合此項工作,確保工作有序順利推進。

試點工作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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