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學霸”快來領補貼 高學歷人才每月最高可領取2000元

為深入推進“智匯泰山”人才集聚工程,進一步優化全區人才發展環境,吸引更多高學歷人才到泰山區創新創業,泰山區將對2018年度企業新引進高學歷人才發放生活補貼,凡符合要求的高學歷人才於4月8日起可通過工作單位進行申報,最高每月可領取2000元補貼。

此次接受申請的補貼對象為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其中,在職研究生除外。符合學歷條件的申請補貼人員在營業執照註冊地為泰山區的非中介企業就業,並且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此外,補貼條件還明確要求,申報補貼人員須已畢業且取得相關學位,並且應為2018年首次在泰安市或泰山區社保經辦機構由所在企業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人員(不含2018年前在泰安市或泰山區繳納社保人員)。

按照補貼標準,本科生為600元/月、碩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符合條件人員可享受連續36個月生活補貼,領取時間以所在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實際月份為準。

根據申報流程,4月8日至18日,企業整理相關資料報所在街道鎮、園區。其中,企業(獨立法人)以營業執照註冊地為準,非獨立法人企業以總公司註冊地為準。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在泰山區就業期間,申報補貼人員在多個用人單位就業的,以現工作單位進行申報。

經過街道鎮、園區組織初審通過後,於4月23日前將相關資料報區人社局。區人社局通過社保信息系統、電話核查等方式,對上報信息進行查詢和核對。5月5日至9日,區人社局對審核通過人員,通過所在企業和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社局將申報補貼人員信息錄入“泰山區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信息庫”並填報2018年度泰山區企業新引進高學歷人才申領生活補貼情況彙總表報區委組織部人才辦。區委組織部人才辦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區人社局,由區人社局將補貼資金髮放至享受生活補貼人員。對弄虛作假,冒領、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除追繳所發資金外,五年內取消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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