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個建築工程施工技術強制措施下!

200個建築工程施工技術強制措施下!

101、防水保護層應設置分格縫。水泥砂漿、細石混凝土和塊體材料保護層的分格縫縱、橫向間距均應控制在3~6m之間,分格縫寬度未20~25mm。

102、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等設置和構造,均需符合設計要求;過牆套管、對拉螺栓和支撐筋必須設至止水環。

103、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抗滲等級及坍落度必須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採用預拌防水混凝土時,入泵混凝土的坍落度應為120~160mm,坍落度每小時損失不應大於20mm,坍落度總損失不應大於40mm;混凝土不得有初凝、假凝、泌水或離析現象。

104、大體積防水混凝土的施工應採取材料選擇、溫度控制、保溫保溼等技術措施。在設計許可的情況下,摻粉煤灰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的齡期宜為60d或90d。

105、防水工程牆體水平施工縫應留設在高出底板上表面不小於500mm(人防)的牆體上,施工縫距離孔洞邊緣不小於300mm;不宜設置垂直施工縫。若確需留設,垂直施工縫應避開地下水和裂隙水較多的地段。

106、混凝土止水帶(條)的選用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遇水膨脹止水條應具有緩慢膨脹性能;止水條接茬面的混凝土應平整、密實,確保止水條與施工縫基層密貼,中間不得有空鼓、脫離等現象;止水條應牢固的安裝在施工縫表面或預留的凹槽內。膨脹止水條採用搭接連接時,搭接寬度不得小於50mm。施工混凝土表面防水層時應在此處增設附加防水層。

107、地下防水工程中兩幅卷材短邊和長邊的搭接寬度均不應小於100mm。採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鄰兩幅卷材的接縫應錯開1/3~1/2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接縫口應用密封材料封嚴。

108、當採用外防外貼法鋪貼高聚物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時,立面卷材的搭接寬度應為150mm。

109、建築防水基層陰陽角應做成半徑120mm的圓弧或45°坡角;在轉角處、變形縫、施工縫、水落口和穿牆管等部位應鋪貼卷材加強層,加強層寬度不應小於500mm。

110、集水坑、池底板的混凝土厚度不應小於250mm;當底板的厚度小於250mm時,必須採取局部加厚措施,並應使防水層保持連續。

111、屋面保溫層厚度及含水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保溫層乾燥確有困難時,應與設計單位協商採用排汽屋面。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採用金屬排汽管,排汽管的縱橫間距均不應大於6m,其管徑應控制在20~50mm的範圍內,保證排汽效果並避免屋面板發生局部熱橋現象。排汽管出口應煨彎至口朝下且出口距屋面面層的高度不應少於300mm。

112、建築屋面水落口應採用金屬製品,其管徑應比相應雨水管放大一級,其周圍直徑500~800mm範圍內的排水坡度應控制在5%~10%之間;而水落口與找平層之間應留設15~20mm寬的凹槽,槽內填嵌防水密封材料,其上再鋪貼防水層並貼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少於50mm。

113、屋面排水天溝的深度及女兒牆的高度應大於本地區最大積水和積雪厚度值且不小於300mm;水落口離分水線的距離不應大於20m。

114、屋面防水層的泛水高度不應小於300mm;其中:在塑料管材上和厚度小於3mm的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均嚴禁採用熱熔法施工。

115、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排水通氣管應高出屋面2m,並應根據防雷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116、嚴寒地區超過兩層或9m以上高度的建築屋面均不應採取室外排水;否則,應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

117、建築煙道、通風管的出風口下部出屋面的高度不宜少於700mm且不低於鄰近處女兒牆的頂面;其頂蓋及風帽應安裝牢固,安全、美觀。

118、屋面保溫層施工完畢後應及時進行防水層的施工,避免保溫層受雨水或冰雪侵泡、腐蝕。

119、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必須設置防水隔離層。樓層結構必須採用現澆混凝土或整塊預製混凝土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強度等級不應小於C25的混凝土翻邊。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翻邊的寬度不應小於牆厚的1/2且不得小於90mm,其高度不宜小於350mm,翻邊內應配有雙向Φ10@250的鋼筋網片。澆築混凝土翻邊時不宜留設施工縫;否則至少應在其內側增設一道柔性防水層。

120、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要求的房間鋪設防水隔離層時,在管道穿過樓板面四周,防水材料應向上鋪塗,並超過套管的上口;在靠近牆面處,地面防水層應至少應高出地面面層200~300mm。陰陽角、門檻處、施工縫處、地漏口周邊和所有管道穿過樓板面的根部應增加鋪塗附加防水隔離層。門洞處防水層鋪出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外300~400mm。

121、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 或其他液體)要求的建築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地面內外高差應控制在15~20mm之間並宜以1:1的斜坡過渡。門檻斜坡下口宜與內牆飾面層平齊。

122、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其過樓板套管頂部應高出裝修地面面層50~70mm;其它功能房間為20~40mm。

123、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工程,鋪設每道防水層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地面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避免積水。

124、每道室內防水層鋪設完後以及竣工驗收前,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必須做蓄水檢驗。地面蓄水深度最淺處不應少於20mm,24h內無滲漏且地面排水通暢無積水為合格,並留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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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住宅內設有淋浴器和洗衣機的部位應設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於50mm;地面排水坡度不應小於1%。構造內無存水彎的衛生器具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其水封深度不得小於50mm。另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衛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應與上部排水管連接。

126、建築窗扇不應向走廊或通道內開啟;否則,窗扇下口距樓(地)面的高度不得小於2m。

127、衛生間地面墊層內嚴禁鋪設電氣管線。

128、設置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衛生間地面必須在絕熱層下和填充層上各做一層柔性防水層並應在衛生間過門處設置不少於150mm厚且不小於S6的抗滲混凝土止水牆。

129、地面低溫輻射供暖地面施工時應採取防治地面裂縫的可靠措施且在系統初始加熱前,混凝土填充層的養護期不應少於21d。

130、地面低溫輻射供暖系統加熱管設置必須滿足設計要求且盤管間距不得大於300mm,同時應固定牢固,無鬆動。

131、地面低溫輻射供暖系統所用材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在地面下敷設的盤管埋地部分不應有接頭。出地面處的管道應加設大於管道二個規格管徑的套管保護,套管的彎曲半徑應符合要求,一般為套管管徑的8倍。

132、絕熱層與地面面層之間應設有水泥混凝土結合層或保護層,其構造做法及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水泥混凝土結合層或保護層的厚度不應小於30mm,層內應設置間距不大於200×200mm的Ø6抗裂鋼筋網片。

133、地面輻射供暖的各層伸縮縫及分隔縫應符合設計要求。各層與柱、牆、管道之間均應留不小於10mm寬的空隙。

134、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及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於10mm;每級踏步面兩端的寬度差不得大於10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135、室內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應小於0.90m。靠樓梯井一側水平扶手長度超過0.50m時,其高度不應小於1.05m。而住宅、託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以及文化娛樂建築、商業服務建築、體育建築、園林景觀建築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活動的場所欄杆必須採取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採用垂直欄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不應大於0.11m。

136、樓梯欄杆及扶手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若設計無明確要求,樓梯井淨寬不小於0.11m的樓梯欄杆必須採取防止少年兒童攀滑的措施;當採用垂直杆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不應大於0.11m。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線量起不宜小於1.05m,水平扶手長度超過0.5m的,其高度不應小於1.1m且不宜超過1.2m。

137、住宅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及可踏面的淨高低於0.90m時,應有防護措施。當設計防護措施不明確時,應採取在建築外窗的內側增設防護欄杆等措施。防護欄杆的垂直杆件淨距不應大於0.11m;防護欄杆與外窗框的淨距宜控制在0.1~0.2m之間。對於六層及六層以下的住宅防護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防護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10m。同時,防護欄杆不得采取便於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

138、陽臺、外廊、室內迴廊、連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不低於1.1m高的防護欄杆,防護欄下部離樓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宜留空。所設置的坎臺寬度不宜大於200mm;否則,防護欄杆高度應從可踏面算起。

139、建築護欄及樓梯扶手應能承受足夠的水平荷載;當設計沒有明確要求時,所能承擔的水平推力不應小於2.0kN/m。

140、上人爬梯及上人孔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可靠、適用。

141、住宅走廊和公共部分通道的淨寬不應小於1.20m,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00m。

142、住宅樓梯間及前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啟閉靈活。

143、建築設備間及管道井的門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宜選用甲級防火門。

144、建築門窗框及玻璃的材質、功能、選型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建築外開窗、護欄玻璃、落地門窗上的玻璃以及大於1.5m2的玻璃應採用安全玻璃。

145、塑料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應留設5mm寬的凹槽並採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清理乾淨並用耐候型密封膠密封。

146、外牆組合塑料窗及連窗門的拼樘料應採用與其內腔緊密吻合的增強型鋼作為內襯,型鋼兩端比拼樘料長出10~25mm。拼樘料上下兩端必須與結構可靠連接,平面內剛度和抗風壓能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147、外牆保溫材料的材質、厚度、防火等級、表觀密度及構造必須符合設計及規範的要求。

148、防火隔離帶設置的數量、位置和寬度必須符合設計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防火隔離帶與牆面應進行全面積粘貼並採用難燃的錨栓加固。

149、粘貼外牆外保溫的基層應平整、乾淨、密實,無空鼓、脫落和鬆動等現象。粘貼必須牢固,安裝方法必須符合規定,粘貼面積不得小於設計和規範要求。粘貼保溫板一般採用點框法施工,但對於承受較大風荷載的部位以及高層建築施工則應採用條粘法滿粘。

150、外牆保溫層的錨栓材質、數量必須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錨栓伸入結構內的有效長度不得小於50mm且膨脹螺栓的燕尾呈正常狀態。

151、一般彈性塗料、彩色裝飾砂漿、柔性面磚飾面時保溫層以一布二漿為保護層,但建築物首層、牆體陽角、洞口周邊、外牆貼硬質面磚以及需承受較大沖擊荷載或風荷載的部位應另增鋪一層加強網。

152、不得直接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貼施工或電焊操作。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後進行電焊作業的,必須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和下部採取鋪設防火毯和設置接渣盆等可靠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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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除建築變形縫外,在牆面和地面上連續粘貼EPS板的長度和寬度不宜大於12m且不得大於20m;否則必須設置15~20mm寬的抗裂分格縫,縫內填充彈性閉孔保溫材料,表面用建築膠做防水處理。

154、外牆外保溫系統應包覆門窗框外側洞口、女兒牆、陽臺、勒腳、雨罩、雨篷柱、靠外牆陽臺欄板、空調室外機擱板、附牆柱、凸窗、上人口、裝飾線和靠外牆陽臺分戶隔牆等外牆出挑構件及附牆部件,其做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且保溫層的厚度均不得少於30mm。

155、外保溫工程施工期間以及完工後24h內,基層及環境空氣溫度不應低於5℃。夏季應避免陽光曝曬。在5級以上大風天氣和雨天不得露天施工。

156、一般節能建築的室外門窗框每側與洞口牆體之間應留設20~30mm寬(外窗副框與洞口之間間隙宜留設10~20mm寬。而當面磚飾面時宜留設40~50 mm寬,外牆金屬幕牆時宜留設50~60mm寬,外牆幹掛石材幕牆時宜留設70~80mm寬)的空隙並用閉孔保溫材料(優先選用聚氨酯泡沫填充劑)填嵌飽滿。窗外側必須用防水型耐候膠進行封縫。

157、建築外窗洩水孔必須按規定正確留設,嚴禁將洩水孔留置於外牆保溫層或裝飾面層內。

158、牆面抹灰的配合比、材質、骨料粒徑和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159、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和規範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160、板塊地面的鋪設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避免出現板塊小於1/4邊長的邊角料且宜採取牆地對縫、內外通縫的方式。

161、為利於地面排水通暢,對於≥200mm的板塊地漏宜設置於板塊中央,形成八字縫;對於<200mm的板塊地漏可位於四塊板塊的相交處,形成米字縫。

162、牆面磚粘貼或牆面石材幹掛時,應避免板塊出現小於1/3邊長的邊角料且保證相鄰板塊縫隙均勻、順直。

163、整體地面面層優先採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其水泥強度等級不宜小於42.5且骨料的含泥量不應大於3%。整體地面面層施工後,養護時間不應小於7d;其抗壓強度應達到5Mpa後,方準上人行走。

164、突出建築外牆面不小於100mm寬的建築構件或裝飾線條下口均應做滴水線(槽),滴水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mm且不得采取表面粘貼線槽的構造。

165、室外散水、明溝、踏步、臺階和坡道等附屬工程應與建築物之間應留出15~20mm寬的縫隙,縫內填嵌柔性密封材料。附屬工程的面層和基層(含基土等各構造層)均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同時,房心、臺階及散水等回填土必須分層夯填,其壓實係數不應小於0.95;否則,必須採取防止地面下沉及裂縫的措施。散水必須設置縱向伸縮縫,一般其沿長米間距不宜大於3m;不得超過6m。

166、室內外牆面、樓地面、天棚、屋面、女兒牆、新舊建築之間等各部位變形縫的做法(含細部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應嚴格按照本地區現行標準設計圖集進行施工,保證構造及外觀完整、連續。

167、施工中必須加強對鋼筋、混凝土、防火材料、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的檢驗並制定相應的施工質量檢驗方案和材料檢試驗計劃,保證送檢及時、準確。

168、金屬、石材幕牆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埋設。預埋件應牢固、位置準確,預埋件的位置誤差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復查。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預埋件的標高偏差不應大於10mm,預埋件位置差不應大於20mm。

169、建築外牆、幕牆、雨篷和屋面等易滲漏部位應進行蓄水或淋水試驗並保持記錄完整。

170、樓梯間窗口與套房窗口或兩個防火區之間的洞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間距不應小於1.0m;否則,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171、建築幕牆及門窗中一塊玻璃嚴禁跨越兩個防火分區;否則,應使用防火玻璃。

172、建築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範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窗表面應按規定刷防火漆。

173、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於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並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

174、住宅套內電源插座與照明,應分路配電。安裝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應採用安全型插座。

175、潮溼場所應採用密封型帶保護地線觸頭的保護型防水防濺插座,安裝高度不得低於1.5m。

176、流體管道和噴淋頭下方不得設置無防護措施的配電箱(盤、櫃)及電纜橋架。

177、開關安裝位置應便於操作,開關邊緣距門框邊緣的距離為0.15~0.2m,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

178、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2mm的鋼導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連接。

179、當絕緣導管在砌體上剔槽埋設時,應採用強度等級不小於M10的水泥砂漿抹面保護,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管外徑的1/2且不小於20mm,並採取防止飾面層開裂的措施。

180、金屬門窗的防雷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採取下列措施:

⑴ 門窗框與建築主體結構防雷裝置連接宜採用直徑不小於Ø8mm的圓鋼或截面積不小於48mm2、厚度不小於4mm的扁鋼。

⑵ 門窗框與防雷連接件連接處,宜去除型材表面的非導電防護層,並與防雷連接件連接。

⑶ 防雷連接導體宜分別與門窗框防雷連接件和建築主體結構防雷裝置焊接連接,焊接長度不小於100mm,焊接處塗防腐漆。

181、配電箱(盤、櫃)要求防潮、防震,應設置於通風、乾燥,光線較好且便於操作的地方並宜在箱門上塗上紅色的醒目標誌。

182、高層建築中明設的排水管道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183、箱式消火栓的栓口應朝外,操作方便並不應安裝在門軸側。

184廚房、衛生間的共用排氣道應採用能夠防止各層迴流的定型產品,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排氣道斷面尺寸應根據層數確定,排氣道接口部位應安裝支管接口配件,廚房排氣道接口直徑應大於150mm,衛生間排氣道接口直徑應大於80mm。

185、無存水彎的衛生器具和無水封的地漏與生活排水管道連接時,在排水口以下應設存水彎;存水彎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於50mm。

186、住宅工程中,廚房和衛生間的排水立管應分別設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臥室。

187、當設計無明確要求時,牆體上預留管道套管宜符合下列要求:

⑴ 空調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200mm;

⑵ 抽油煙機套管DN200,套管中距地2550mm;

⑶ 強排熱水器套管DN75,套管中距地2300mm;

⑷ 天然氣入戶套管DN50,套管中距地2200mm(套管位置應與櫥櫃協調避免煤氣管影響室內櫥櫃安裝)。

188、人防工程的地漏應按設計要求採用防爆型。

189、各類管道的支架或吊卡必須滿足設計和規範要求,且安裝牢固可靠。

190、給水管、壓力排水管、採暖管以及電纜電線等人防密閉穿牆短管,應採用壁厚大於3mm鋼管。

191、人防工程密閉穿牆短管管壁光滑、順直,無毛刺或缺口;其兩端伸出牆面(建築裝飾面)的長度,均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電纜、電線穿牆短管為30~50mm;

⑵ 給水、排水、採暖穿牆短管為40~60mm;

⑶ 通風穿牆短管為100~200mm。

192、人防工程密閉穿牆短管作套管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在套管與管道之間應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實,並應在管口兩端進行密閉處理。填料長度應為管徑的3~5倍,且不得小於100mm;

⑵ 管道在套管內不得有接口;

⑶ 套管內徑應比管道外徑大30~40mm。

193、給、排水及供油等管道工程中的防爆清掃口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 當採用防護蓋板時,蓋板應採用厚度大於3mm的鍍鋅或鍍鉻鋼板製作;其表面應光潔,安裝應嚴密;

⑵ 清掃口安裝高度應低於周圍地面3~5mm。

194、通風測壓裝置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測壓管連接應採用焊接,並應焊滿、不漏氣;

⑵ 管路閥門與配件連接應嚴密;

⑶ 測壓板應做防腐處理和用膨脹螺絲固定;

⑷ 測壓儀器應保持水平安置。

195、給、排水管道口部沖洗閥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暗裝管道時,沖洗閥不應突出牆面;

⑵ 明裝管道時,沖洗閥應與牆面平行;

⑶ 沖洗閥配用的沖洗水管的水槍應就近設置。

196、防爆波閘閥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閘閥宜在防爆波井澆築前安裝;

⑵ 閘閥與管道應採用法蘭連接;閘閥的閥杆應朝上,兩端法蘭盤應對稱緊固;

⑶ 閘閥應啟閉靈活,嚴密不漏;

⑷ 閘閥開啟方向應標示清晰,止回閥安裝方向應正確。

197、地下室或地下構築物外牆有管道穿過的,應採取防水措施。當設計文件未明確時,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築建築物必須採用柔性防水套管。

198、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隱蔽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其灌水高度應不低於衛生器具的上邊緣或底層地面高度。

199、防火風管的本體、框體與固定材料、密封墊料以及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製作材料均必須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級應符合設計的規定。

200、電動機、電加熱器和電動執行機構的可接近裸露導體以及金屬電纜支架、電纜導管等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安全可靠。

上述規定從2012年3月1日起實施,請基層各單位加強學習、宣貫並認真落實。這些措施作為各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指導施工和質量檢驗的依據,應寫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相應的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技術交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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