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身為法醫的他,觀察案發現場,發現不對勁

小說:身為法醫的他,觀察案發現場,發現不對勁

她很美,她的身體也一樣誘人。

可我不能總因為這些就稀裡糊塗和她發生什麼吧?

做為一名法醫好不迴避地說,就算真的發生什麼,也是在我把事情弄明白以後。

我指著早就發現的,出現在結婚證上面的撕裂痕問她,好端端的結婚證為什麼會撕成這樣?

她慌張搶下結婚證,放到盒子裡,像是回憶起什麼痛苦的事情,目光躲閃。

我是不是不該問她?

她更緊地抱著我,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緒,“忘了好,只要你記得我是你妻子。”

她又像是怕會失去我一樣,用她的唇堵住我的嘴。再然後,我也有些難以控制地被她操控,就像是被勾走了魂兒一樣。

面對這樣一個美人,誰都忍不住蠢蠢欲動。

這時,萬惡的手機鈴聲響起,很討厭。

我不耐煩地喂了一聲。

“徐起,我在你家門口。”

如果沒聽錯的話,應該是張漢的聲音,看樣子又是案子的事兒。

“去吧。”

藍雨微笑著,那麼的溫柔。

我真害怕走了以後,藍雨就會像夢一樣消失。

但迫不得已,我還是出了門。

上了張漢的車,他說,黃村排水渠裡又發現一具女屍。

出現場是痕檢科和刑偵隊的事,好像和我們法醫關係不大,我帶著一種埋怨情緒。

然而我心裡面非常清楚,為了更好的驗明死因,查明真相,法醫有責任對現場進行跟進。

我拉開車門,下車。

“咱們局裡現在人手不夠,只能委屈你徐大法醫官跟著一起出現場了。”張漢把我強拉回來,還鎖了車門。

這算囚禁嗎?

黃村。

進入封鎖線,在水渠內發現一具女性屍體。

屍表沒有明顯傷痕,指甲有脫落跡象,發紺,面部充血,眼結合膜下出血伴隨大量血絲,典型的機械性窒息。

張漢問我,為何這麼確定是機械性窒息。

第一,非機械性窒息多發生於意外死,比如煤氣中毒,溺死。屍表會出現青白,但這具屍體面部充血,發紫,說明被人掐住脖子,血液進入大腦無法迴流心臟,導致面部腫大,淤血,所出現的紫紅色,尤其是她的指甲。

第二,屍體出現在排汙渠內,一看就知道是拋屍。

“懂了。”張漢點頭。

檢查屍表。

“真是夠快的了。”我解釋說,“眼膜透明可見眼仁,部分屍斑條紋狀,部分已經融合,頸部周圍關節出現輕微僵硬,皮下組織按壓淤血可自行恢復,死亡時間不會超過三個小時,以這麼快的速度殺人再拋屍,兇手心理素質很強,而且一定就在附近,報案人在嗎?”

“報案人不肯透露身份姓名。”張漢說,“不過聽聲音應該是個孩子,而且,他是用死者手機報的警。”

“很奇怪。”

“三個小時足夠完成拋屍行為,哪裡奇怪?”

“報案人。”

剛拋完屍體沒多久就有人報案這也太巧了吧,而且報案人還是一個孩子。

“如果你是一個孩子,在這麼個偏僻的地方看到一具屍體你會怎麼做?”

“肯定跑啊。”

“這就對了,一個孩子怎麼會這麼淡定用死者手機報警,除非他一點也不害怕死者。”

“有道理,這麼說報案人有很大嫌疑。”

“嗯。”

“不愧是徐法醫官,夠縝密。”

“可以從監控,附近學校和死者身份著手,等抓到嫌犯在奉承我也不遲。”

收工。

張漢要請我去吃飯,還帶上其他兩名同事。

除了張漢我對其他人的信息一無所知,所以和他們聊天我會比較尷尬,害怕他們會問我一些難以回答的問題。

好在吃飯過程比較順利,雖然沒有問我什麼,卻說了一些讓我奇怪的話。

“徐哥終於從悲痛中走出來了,這杯酒我敬你。”

悲痛!?

這從何說起。

張漢踢了他一腳,“哪壺不開提哪壺。”

可能是我忘了什麼事,也就沒有當回事。

喝了兩杯酒。

“這個煎蛋不錯,老闆再來一份打包。”

我是想給藍雨帶回去,讓她嚐嚐。

“胃口不錯嘛!”

他們應該知道我藍雨是我的妻子,所以,我不遮掩地回道,“給藍雨帶回去嚐嚐。”

話一出口,他們臉上都露出一種異樣的表情,遞到嘴邊的酒杯放了下來,還都唉聲嘆氣的。

“謝哥幾個了,我先回去了。”

“我送你。”張漢臉上凝聚著擔心。

我按著張漢的肩膀,讓他坐下,“我又不是小孩子,你們繼續。”

搭了一輛車,迫不及待地回到家裡。

房間裡。

半露著肩膀的藍雨側臥在床上,雙目微閉,看樣子是睡著了。

我還是不受控制地想起處置室裡的一幕,她當時就像現在這樣躺在我面前,停止了呼吸。於是我很擔心地伸出手,去探她的呼吸。

“你回來啦。”她拉住我的手,微笑。眯著的眼睛那麼溫柔,是我在這世界上見過最好的東西。

“嗯。”

“餓嗎,我去給你煮麵。”

“別動,我想多看你一會兒。”我緊拉著藍雨的手,一種失而復得的喜悅,“我給你買了煎蛋,你嚐嚐。”

藍雨笑著點頭,還讓我喂她吃。

這晚。

我很幸運地抱著藍雨睡了。

只是第二天早上,藍雨又不見了。

陽光很明亮,我的心卻猶如陰霾。

客廳裡面空蕩蕩的,那雙綠色高跟鞋還保持原樣,放在鞋架上面,讓我有了一種“反覆”感,就好像在重演著昨天早上的事。

電話又響了。

還是渾南分局打來的。

慶幸的是電話裡的內容和昨天不一樣。

“老兄太陽曬屁股了,你就算是佛爺也該起來了吧。”

“知道了。”

掛斷電話,我就去了渾南分局。

張漢把我拉到了審訊室,指著坐在裡面的男生,“他就是報案人,是個學生。”

不久,張漢拿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現場發現的,上面有死者指紋,我們做過血液比對,確定是殺死前一名死者的那把刀。”

她殺了人,然後再被殺嗎?

怎麼聽起來有一種局中局的感覺。

“如你所料,報案人就是兇手,不過,他殺死的女人也是個兇手。”

越聽我就越糊塗了。

張漢解釋。

“第一個女死者叫孫雅,在黃村希望小學做支教老師,口碑不錯,人品也沒什麼問題。只是和校長接觸頻繁,被誤認為和校長有染。第二死者叫陶芳,校長妻子,曾對孫雅面部潑灑過硫酸,但根據村民介紹當時孫雅並沒有死,還被送去醫院接受過治療。”

“後來呢。”

“根據黃村村民介紹,孫雅沒敢告訴家裡人,出院以後就在村子的出租屋裡養傷,直到有人發現她死在出租屋裡。”

徐起嘆了口氣。

“他交代說是陶芳殺死了孫雅,他想給老師報仇殺死了陶芳。”

不對勁。

或者說存在疑點。

兩名死者背部為何都出現了託擦傷?

根據張漢提供的信息來看,死者陶芳長年在家務農,像她這種農村婦女扛起百八十斤不難,可為什麼還會拖行移屍。

另外!

兩名死者都被拋屍處理,怎麼看都像是一人所為。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

“殺死孫雅的刀被留在現場不覺得奇怪嗎?”我問。

“他說是想讓我們知道,是陶芳殺死的孫雅。”張漢回答。

表面上看確實很容易讓人相信,他是在間接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

但他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想要親自替孫雅老師報仇,是什麼樣深厚的感情給了一個孩子如此的勇氣?

我總覺得他是在掩蓋著某個真相。

“非同尋常。”

“什麼?”

“我要進去。”

“審訊是人家刑偵隊的事,你進去不大合適吧?”

“在真相面前人人有責。”推開張漢闖進審訊室,看著那個孩子大聲問,“殺死自己心愛的女人一定很難說出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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