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孃家僅陪嫁兩床棉被,父親癱瘓,女兒找你兒子去

導讀:女兒結婚,孃家僅陪嫁兩床棉被,父親癱瘓,女兒:找你兒子去我家就我和弟弟兩個孩子,弟弟比我小三歲。父母重男輕女思想很重,小時候我打碎了一隻碗,我媽要罵我一天還讓我用摔碎的碗吃飯,但如果是弟弟打碎的我媽就會說打得好,碎碎平安,我表示很無語。我讀書成績很好,但我媽說女孩讀那麼多書,將來還不是要嫁給別人。省點錢還能你弟弟娶媳婦兒,於是我讀完高中就沒在繼續上學,出門打工去了。我能掙錢了,爸媽對我的態度好了很多,但卻要求我把工資的三分之二都交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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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家裡條件不錯,我爸開了商店賣油漆的生意還不錯,家裡有車也有房,但他們就覺得女兒賺的錢好像是白撿的一樣,他們的觀念就是自己不拿走將來會被我帶到婆家。後來我找了男朋友要談論結婚的事情時,我媽獅子大開口張口就要彩禮十八萬。我們這裡雖然有要彩禮的風俗,但現在父母都疼女兒,要彩禮也只是裝裝門面,結婚的時候還是會把彩禮給陪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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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爸媽要彩禮就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後來男友家拿不了那麼多,最後就給了六萬。出嫁前我和爸媽談到陪嫁,我爸卻說家裡的財產都是留給弟弟的,就給我縫了兩床好棉被。結婚那天我看到父母喜氣洋洋的樣子,心裡就堵得慌,他們終於成功的把女兒賣出去了。心裡雖然有點恨他們,但是想想不管怎樣,他們總歸是自己的父母,該孝順還是要孝順的。我弟弟結婚後和爸媽住在一起,兩口子不正幹天天宅在家裡上網玩遊戲,吃喝拉撒全是我爸媽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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