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訊:西班牙名園停車管理32個熱點問題

西班牙名園停車管理32個熱點問題

(一)停車資格申請、車位分配相關問題

1.車位申請或者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2.誰有資格申請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

3.申請或者確認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停車資格,需要哪些資料?

4.誰有資格申請進入小區非固定車位排隊流程?

5.我已經符合停車資格,現在還能申請地面固定車位嗎?

6.保留原先簽訂地面車位使用協議的固定車位是從何時算起?

7.我家房產已經有一產權車位,可否再申請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

8.我家房產有一產權車位,原來也有一地面車位,現在該怎麼辦?

9.我家沒有非產權車位,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是否還能再額外申請一個地面非固定車位?

10.我家已經有一個非產權車位,現在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是否可以停進來第二輛車?

11.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需要來登記停車資格,應該帶哪些資料?

12.什麼是A/B車?

13.我的二車、三車等可以繼續在小區停放嗎?

14.我家裡有多輛車,一戶一車的車位下可以登記多輛車輛嗎?

15.產權車位也要登記進停車管理系統嗎?需要帶哪些資料來登記?

16.我已經申請到非產權固定車位了,可以轉讓給別人使用嗎?

17.我的房子出租了,我的非產權固定車位可以轉讓給租戶的車使用嗎?

18.我的房子出租了,我的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停車資格還會保留嗎?

19.對於已有非產權的固定車位或非固定車位的車主,車子會有超過一個月不會停在小區裡,車位或者停車資格會被取消嗎?

20.出租戶可否申請停車資格?

21.房屋買賣交易後,原先隨同房屋申請到的業主固定停車位是怎麼分配的?

(二)停車費用相關問題

22.小區固定車位、非固定車位的費用是多少?

23.臨時停放的來訪車輛費用是多少?

24.小區停車每小時10元,是否有依據,是否合法?

25.欠繳停車費是否會被取消停車資格?

26.小區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的車輛停車要收費嗎?

27.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登記優惠收費的資格是什麼?

28.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優惠收費資格登記的車輛,最多可以多少倆?

29.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優惠收費的車輛如何登記?

30.小區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的免費停車時間可以累計使用嗎?

(三)停車規則相關問題

31.什麼時間段為小區車位全流通時間?

32.我的固定地面車位被其他車輛在小區非全流通時間佔用,可以要求其他佔用我車位的車子挪動車嗎?

(一)停車資格申請、車位分配相關問題

1. 車位申請或者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答:經小區業主大會投票通過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總的原則有兩個 :

“一戶最多一停車位”(簡稱”一戶一車“),本辦法生效前已購買多個產權車位的,不受此限。這裡的停車位指產權車位或者非產權車位(固定或者非固定)。

保留原先簽訂地面車位使用協議的固定車位外,其餘車位非固定。

同時,為了提高車位利用率,降低空置率,每日22:00至次日上午9:00,小區地面固定車位實行全流通。

2. 誰有資格申請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

答:依據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對於非產權車位,無論是固定車位還是非固定車位,有資格申請的業主,必須滿足下列兩條件之一:

1)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都是本人。

2)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車主是直系親屬關係(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類)。

3. 申請或者確認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停車資格,需要哪些資料?

答:依據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小區業主可持能直接證明滿足停車資格的原件,到業委會辦理車位停車資格的申請登記。具體來說:

1) 對於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都是本人,只需要持本人的房產證、車輛行駛證等即可

2) 對於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是直系親屬關係的,除需要產證、行駛證原件之外,還需要能證明是直系親屬關係的資料原件,例如戶口本等。

4. 誰有資格申請進入小區非固定車位排隊流程?

答:依據小區“一戶一車位”的原則,對於之前沒有獲得“一套房產一個停車資格”的車輛,可以申請進入小區排隊流程,有資格申請的業主,必須滿足下列兩條件之一:

1)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都是本人。

2)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是直系親屬關係(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類)。

滿足上述條件的車輛,業主攜帶能證明滿足上述兩條件之一的原件,錄入排隊流程。此類車輛進入小區停車資格的排隊信息將定期進行公佈,登記的業主也可前來業委會查詢。依照車位停車實際情況,在之前有停車資格收回,按“退一進一”順序錄入停車系統,准許進入小區停車。

5. 我已經符合停車資格,現在還能申請地面固定車位嗎?

答:不能。在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通過之後,按照第四條規定“今後將不再對地面停車位進行固定車位登記”,已經不再分配固定車位了。

6. 保留原先簽訂地面車位使用協議的固定車位是從何時算起?

答:自2015年9月第三屆業委會辭職之後,本屆業委會2016年9月成立之前,並無業委會核准地面固定車位分配。本屆業委會成立之後,也無相關資料來核准任何地面固定車位。因而簽訂地面車位使用協議而獲得的車位,指的是2015年9月之前的車位。2015年9月之後,小區空出來的車位,一律視作非固定車位。

7. 我家房產已經有一產權車位,可否再申請地面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

答:不可以。依據“一戶一車位”原則,一套房產最多有一個停車位資格,本辦法生效前已購買多個產權車位的,不受此限。如果已經有產權車位,將不能再申請其他車位了,無論是申請固定還是非固定車位。

8. 我家房產有一產權車位,原來也有一地面車位,現在該怎麼辦?

答:依據“一戶一車位”的原則,一套房產最多有一個停車位資格。如果該套房產已經有產權車位,地面車位將收回作為非固定車位。

9. 我家沒有非產權車位,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是否還能再額外申請一個地面非固定車位?

答:可以,但依據”一戶一車位“的原則,在該產權車位出租期間,該產權車位的業主將放棄申請小區停車資格的權利,該產權車位業主的車輛進入小區停車將視同來訪車輛。

10.我家已經有一個地面車位,現在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是否可以停進來第二輛車?

答:可以,但依據”一戶一車位“的原則,在該產權車位出租期間,該產權車位的業主將放棄申請小區停車資格的權利,該產權車位業主的車輛進入小區停車將視同來訪車輛。

11.我租了一個產權車位,需要來登記停車資格,應該帶哪些資料?

答:

1) 如果是本小區業主,需要攜帶出租方的產證、產權車位租賃合同或協議。

2) 如果是租戶,需要攜帶房產租賃合同或協議、需要攜帶出租方的產證、產權車位租賃合同或協議。

3) 上述文件均需要原件驗證

12.什麼是A/B車概念?

答:為保障業主“一戶一車位”的權利,停車管理系統引進“A/B車”管理。A/B車管理就是指登記在某一套房產下的,符合停車資格的業主車輛,停車管理系統對該業主一輛以上的車輛進行捆綁,在同一時間段,只能有一輛車作為月租車進入小區停放,第二輛以上的車輛在該時段進入小區,系統將自動將視同來訪車輛,依據來訪車輛收費標準執行。

A/B車管理,一個車位只需要支付一個車位的停車費用。一套房子可以登記多輛車為A/B車,但所登記的車輛必須符合小區停車資格。

13.我的二車、三車等可以繼續在小區停放嗎?

答:

1) 依據“一戶一車位”的原則,一套房產最多有一個停車位資格。

2) 如果有多套房產,可以按停車管理辦法的條款申請停車資格。

3) 二車、二車以上的車輛,在停車管理系統裡會自動轉化為A/B車,除非業主明確告知不轉為A/B車。

4) 可以租賃地庫產權車位,但在該產權車位出租期間,該產權車位的業主將放棄申請小區停車權利,不再有資格申請停車資格。

5) 如果二車、二車以上的車輛,沒有登記為為A/B車停放在小區,將視同來訪車輛。

14.我家裡有多輛車,一戶一車位的條件下可以登記多輛車輛嗎?

答:可以,登記為A/B車或者租賃地庫產權車位,但該產權車位的業主將放棄小區停車權利,不再有資格申請停車資格。。

15.產權車位也要登記進停車管理系統嗎?需要帶哪些資料來登記?

答:是的,需要登記。攜帶房屋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原件即可登記。可以登記多輛車輛,但登記在一個產權車位的多輛車輛將實施A/B車管理。

16.我已經申請到非產權固定車位了,可以轉讓給別人使用嗎?

答:不可以。 按照《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非產權車位只是對符合申請條件業主,停車資格由業委會統一核准,委託物業公司實施。個人無法出借、轉讓非產權車位。

17.我的房子出租了,我的非產權固定車位可以轉讓給租戶的車使用嗎?

答:不可以。按照《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申請小區非產權車位停車資格只能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車輛:

1)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都是本人。

2) 房屋產權人與行駛證是直系親屬關係(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類)。

出租戶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不能獲得停車資格。但出租戶可以租賃小區的產權車位,從而獲得停車資格。

18.我的房子出租了,我的固定車位或者非固定車位停車資格還會保留嗎?

答:《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經業委會審核通過獲取停車資格的車輛,將該車輛信息錄入停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如在系統中連續30天以上,未有進出小區的記錄,該車輛的停車資格將被取消,同時刪除在系統中的登記信息,一律視為來訪車輛。特殊情況下,業主必須事前到業委會登記備案;“。

如果沒有滿足這一條規定,其停車資格取消,有固定車位的,其固定車位將收回變更為非固定車位

建議到業委會主動備案,申請保留固定車位的資格或者非固定車位的停車資格,如果車主沒有時間前來業委會,也可以用電話、郵件或微信等方式進行備案。

19.對於已有非產權的固定車位或非固定車位的車主,車子會有超過一個月不會停在小區裡,車位或者停車資格會被取消嗎?

答:2017年8月13日經小區業主大會投票通過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規定“經業委會審核通過獲取停車資格的車輛,將該車輛信息錄入停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如在系統中連續30天以上,未有進出小區的記錄,該車輛的停車資格將被取消,同時刪除在系統中的登記信息,一律視為來訪車輛。特殊情況下,業主必須事前到業委會登記備案;“

如果沒有到業委會主動備案,其停車資格取消,固定車位將由業委會收回變更為非固定車位。

建議到業委會主動備案,申請保留固定車位的資格或者非固定車位的停車資格,如果車主沒有時間前來業委會,也可以用電話、郵件或微信等方式進行備案。

20.出租戶可否申請停車資格?

答:出租戶不可以申請地面停車資格。

如果租賃產權車位,憑產權車位的產證、租房合同(協議)和產權車位租賃合同(協議),可以錄入停車管理系統。但如果租房合同(協議)、產權車位租賃合同(協議),其中之一失效或者解除,停車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上述文件均需要原件驗證。

21.房屋買賣交易後,原先隨同房屋申請到的業主固定停車位是怎麼分配的?

答:依據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對房屋買賣交易或車輛權屬關係發生變更後產生的空餘固定車位,將統一收回,該固定車位將被調整為非固定車位供小區其他錄入系統的業主車輛使用。

(二)停車費用相關問題

22.小區固定車位、非固定車位的費用是多少?

答:以下兩種收費標準,依照業主的實際停車情況,一個自然年度選擇下列一種繳費方式:

獲取錄入系統資格的業主,每月租賃費為200元/輛;

獲取錄入系統資格的業主,以次計算的車輛,收費標準為10元/24小時;

23.臨時停放的來訪車輛費用是多少?

答:

停放時間半小時內(含半小時小時)不收費;

超過半小時,按每小時收費每輛10元/小時,依次累計;

每日每輛最高不超過80元/次;

業主(使用人)因搬遷而進出小區的車輛,需事先前往業委會登記備案且只能登記一輛車輛,在小區內停留時間不超過4小時的,不收取停車費,超出時間按來訪車輛收費標準執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等特種車輛執行公務或施工作業時進出本小區,不得收取停車費。

24.小區停車每小時10元,是否有依據,是否合法?

答:小區現有停車位非常緊張,同時小區地面道路也長期承受過多車輛來往,地面破損嚴重。業委會不鼓勵來訪車輛停進小區,利用價格槓桿調節小區地面停車的總量。國家發改委自從2015年3月1日起,放開部分商品市場定價的文件,停車費不再由政府定價。參照上海市其他小區停車價格,停車每小時10元,此次價格調整由2017年8月13號業主大會通過生效。

25.欠繳停車費是否會被取消停車資格?

答:依據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欠繳停車費是損害小區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累計欠繳停車費一個月以上(不包括一個月)的小區車輛業主將被刪除在系統中的登記信息,一律視為來訪車輛。該車輛將在補齊欠繳停車費後恢復停車資格。

26.小區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的車輛停車要收費嗎?

答:針對小區老年業主的直系親屬開車來小區探訪,小區對於符合條件的老年業主,每戶每月給予20小時的免費停車時間,該直系親屬的車輛獲取免費停車時間將在停車管理系統內自動計算。如果某一個自然月,累計免費停車時間超過20小時,其超出部分以來訪車輛規則收費。

27. 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登記優惠收費的資格是什麼?

答:針對業主直系親屬開車來小區探訪老年人的車輛,必須同時滿足下列兩條件:

房屋產權人與車輛行駛證的車主是直系親屬關係(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類)

老年人指持有老年卡的業主

28. 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優惠收費資格登記的車輛,最多可以多少輛?

答:每一個符合探望老年車輛的資格下面最多可以登記兩輛車。以A/B車管理:同一時段內只允許一輛車進入小區,其他車輛在該時段進入小區將按照來訪車輛收費。

29. 符合探望老年人(產權人)優惠收費的車輛如何登記?

答:需要攜帶房屋產權證、車輛行駛證、被探望的老年人與車輛行駛證的車主是直系親屬關係的相關資料(如戶口本等)前來業委會。

30.小區探望老年人(產權人)的免費停車時間可以累計使用嗎?

答:不累計。每個自然月,未使用完的免費停車時間將在自然月底清零。

(三)停車規則相關問題

31.什麼時間段為小區車位全流通時間?

答:為了提高車位利用率,降低空置率,小區在每日22:00至次日上午9:00,地面固定車位實行全流通。在上述時段內,空閒的固定車位可以由小區其他車輛停車,不能要求臨時佔用的其他車輛挪車。

32. 我的固定地面車位被其他車輛在小區非全流通時間佔用,可以要求其他佔用我車位的車子挪動車嗎?

1. 我的固定地面車位被其他車輛在小區非全流通時間佔用,可以要求其他佔用我車位的車子挪動車嗎?

答:可以。依據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佔用固定車位,必須服從物業安保人員的統一安排,隨時移動車輛停放位置;經物業保安勸導,佔用固定車位拒不改正者,按如下規定執行:

1) 在系統內的業主車輛,第一次發生,物業公司發出書面《警告書》並拍照留存,第二次發生,物業公司再次發出書面《警告書》並拍照,同時在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眾平臺上予以曝光該車輛車牌號碼,發生二次以上(不包括二次)的車輛,每發生一次,即該車輛在系統內登記的停車資格將被暫停一週(七天),該車輛進出小區將被視為來訪車輛,以此類推

2) 來訪車輛,該車輛將在系統內加入黑名單,此後禁止駛入小區;

本問題更新到2017年09月18日,如有新規則出臺,請以業委會公佈的新規則為準!如果覺得不錯,請轉發更多鄰居,謝謝您的支持!

物業資訊:西班牙名園停車管理32個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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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濤認為:

安居則樂業,關於社區的思考和實踐是多方面的,實踐經驗,制度建設必不可少,就身邊的宜昌長江瑞景小區,民悅家園小區,問題至今仍待解決,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的問題,無不考驗職能部門及基層的智慧和決心。高效、廉潔的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嚐盡人生百味,方知人間冷暖。從街頭巷尾到百姓人家,從衣食住行到治安物業,生活中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事情,卻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事。

正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治理水平高低,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基層治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須“大辦”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區物業管理與每一位小區居民息息相關。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性質,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對居民們比較關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公開信息平臺。

區區小事關民生、利在長遠,要以敬民之心,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規之底線,實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務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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