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補償方案,被拆遷人可以這樣判斷自己能否拿到合理補償

很多被拆遷人朋友向京尚拆遷律師反映,自己一直關注徵收方的公告,也確實見到了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可是方案几千上萬字,自己怎麼才能看出它合不合法、能不能保障自己拿到合理補償呢?

京尚拆遷律師今天就來教大家從幾個最基本的角度分析徵收補償方案是否存在違法可能,被拆遷人朋友初見方案時,可以先這樣做簡要解讀。

第一點 方案作出主體和公告主體是誰

在集體土地徵收中,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擬訂並予以公告。

見到補償方案,被拆遷人可以這樣判斷自己能否拿到合理補償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徵收補償方案應由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報市縣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方案進行論證並向被徵收人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做出適當修改,並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時一併在公告中載明。

也就是說,徵收補償方案的擬定主體應當是市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徵收部門,公告主體應當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過的由徵地拆遷辦公室、街道辦或村委會等擬定補償方案、制定補償標準的,明顯屬於違法。

第二點 方案作出的依據是什麼

見到補償方案,被拆遷人可以這樣判斷自己能否拿到合理補償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依據,主要是指擬定徵收補償方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以及地方頒佈的指導性文件,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除了這些常規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外,通常還會有地方頒佈的徵收補償標準、土地年產值或區片基準地價文件等。

京尚拆遷律師要提醒被拆遷人朋友特別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項目中,還需要依法獲取法定必須的審批文件。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項目中,補償安置方案的擬定依據還有依法編制審批的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文件。

對於依據模糊,或特殊項目中缺少必須的法定審批文件作為依據的,補償方案本身很可能難以充分保障被拆遷人的補償權益。

第三點 補償標準確定時點是否合理

見到補償方案,被拆遷人可以這樣判斷自己能否拿到合理補償

如上一點中提到的,在徵收補償方案的制定依據中,補償標準的確定依據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被拆遷人要關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補償價格時,依據的補償標準是否是徵收時點最新的價格標準。

《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各地應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實踐中很多地方會依據多年前的地價、物價標準確定現在的補償價格,這樣做無疑難以保障被拆遷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

除了我們以上提到的三個關鍵點外,被拆遷人還要關注徵地補償方案中確定的補償、安置條件是否全面合理,被拆遷人自主選擇補償安置方式的權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等。

如果有被拆遷人發現徵收補償方案中存在以上提到的問題,或補償方案給出的補償標準定價過低,甚至達不到拆一補一的基本標準的,一定要及時提出異議,拒絕簽字搬遷,向拆遷方主張合理的補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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