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生必看:手上的法考真題真的是越晚做越好嗎?

法考生必看:手上的法考真題真的是越晚做越好嗎?


法考中有一個重要的複習資料,

就是各科目的往年真題了。

而由於真題數量有限,

很多法考er都有一個疑問:

真題到底是要留到最後再做呢,

還是提早就用它來練手?

現在剛開始就做真題會不會有些太早?

今天法考醬就和大家探討一下:法考真題何時做?怎麼做?應該做到什麼程度?

“真題很珍貴”=“真題要晚做”?

“真題很珍貴,所以要晚做,並留幾套考前做”,是很多前輩留下來的經驗。這也造成了這樣一個現象:不少考生到了八九月份,近兩年的真題都還沒有接觸,美其名曰:“留做考前模擬訓練”。這裡的誤區在於:

認為基礎階段的複習用不到歷年真題,其實不然。對於剛開始複習的19法考小夥伴來說,複習剛剛起步可以不做真題,但一定要先熟悉真題,篩選考點,找出複習重難點。

事實上,“真題很珍貴”同“真題要晚做”根本構不成因果關係,恰恰相反,正是因為真題很珍貴,所以作為考生,我們一定要儘早瞭解真題、熟悉真題,做到考點清楚、思路清晰。尤其是近五年的真題十分寶貴,揭示了法考命題趨勢,做上五到六遍都不為過。在時間緊張的八九月份,把真題留作最後的考前訓練,只會讓自己喪失吃透真題的機會。

真題何時做比較合適?像民刑這類知識點龐雜的科目,可以學完一整塊部分後,嘗試接觸部分真題,由易及難。例如,學完整塊物權法之後,就可以做部分相關真題了,沒必要等全部民法科目課程聽完。而像三國法、知產等“小科目”,等到該學科全部學完後再做真題也不遲。而一些交叉學科的綜合題型,可以放到一輪複習完之後再去做。

怎麼做?避開做真題時的三大誤區

01 我要等知識點全部掌握了再去做真題。

面對浩如煙海的法考知識點,你要想全部掌握,何其困難?真題的作用有三,一為鞏固知識點,二為熟悉命題人的話語邏輯,三為防止知識點遺忘。因此,真題應該是在你聽完這門課,再用2-3天覆習一遍後就要立即開始做題。而且真題要反覆去做,才能實現上述三個目的。

02 只顧做題,沒有總結。

“能力的提高不在於做了多少題,而在於做了多少總結”,真題和總結相配合,才能發揮出最大威力!我們可以在複習之餘,將真題進行一個分類,按照題型總結規律,其實就是總結好出題人挖坑的過程以及他們怎麼挖坑,挖多大的坑,怎麼挖出的坑比較隱蔽,如何識別這些坑等等。

具體的來說,就是在研究真題的過程中,分析歷年司考什麼知識點最受關注?什麼題型最難回答?錯題為什麼會做錯?錯誤選項有什麼陷阱?你是如何分析題目的?參考答案/老師是如何解釋題目的……仔細分析,找出規律,做聰明的法考人!

03 非常看重正確率,一做錯就焦慮。

法考生你要相信:即便是你考點全部理解,從知識點到做對題之間的轉換依舊需要一個過程。況且法考這麼難,怎麼可能一下子就能讓你輕易攻破?做真題時心態一定要好,做對了不竊喜,做錯了不焦慮。真題真正的價值不是在於你做對的題目,你掌握的知識點,而是找到自己的不足,查漏補缺。錯題,才是最珍貴的!

真題做到什麼程度才可以?

至於說“程度”,其實就是自己能夠完全掌握真題上所有的題目以及這些題目對應的知識點;但是說完全掌握可能比較難,那就把自己的錯題完全弄懂弄會弄透,看到這道題的題幹,能立馬反映出背後考察什麼知識點;只有真題做好了,後期做模擬題才不會覺得很難,其實有些模擬題都是比真題要難一些的,但是也不要因此喪失信心,只要真題拿下了,其實都OK。

讀到這裡,大家對手上的真題都有規劃了嘛?

專注一切法考相關,只為法考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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