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論寫作:拿起筆馬上寫,慢慢就成作家了


作家論寫作:拿起筆馬上寫,慢慢就成作家了


作家們的寫作經

01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何塞·馬蒂:“我不是用學院的墨水寫作,而是用我自己的血寫作。”

岡察洛夫:“我只能寫我體驗過的東西,我思考過和感覺過的東西,我愛過的東西,我清楚地看見過和知道的東西,總而言之,我寫我自己的生活和與之常在一起的東西。”

契訶夫:“請你儘量多的寫,請你寫,寫,寫——寫到手指頭斷了為止。”

雪萊:“雖說寫作只花了六個月的工夫,構思過程卻長達數年之久。”

02


福樓拜:“有些夜晚,文字在我腦海裡像羅馬皇帝的輦車一樣滾過去,我就被它們的振動和轟鳴的聲音所驚醒。即使在游泳的時候,我也不由自主地斟酌著字句。”

賀拉斯:“憂愁的面容要用悲哀的詞句配合,盛怒要配威嚇的詞句,戲謔配嬉笑,莊重的詞句配嚴肅的表情——神說話,英雄說話,經驗豐富的老人說話,青春熱情的少年說話——其間大不相同。

03


高爾基:”假如一個作家能從二十個到五十個,以至從幾百個小店鋪老闆、官吏、工人中每個人的身上,把他們最有代表性的階級特點、習慣、嗜好、信仰和談吐等等抽取出來,再把他們綜合在一個小店鋪老闆、官吏、工人的身上,那麼這個作家就能用這種手法創造出典型來——而這才是藝術。”

屠格涅夫:“必須還得閱讀,不斷地學習,注意觀察周圍的一切,不僅要努力從生活的一切現象裡抓住生活,而且要努力去了解它,——不管怎樣,要完全忠實於真實性,不要滿足於表面的研究,避免一切印象與虛偽。”

04


列夫·托爾斯泰:“寫作而不加以修改,這種想法應該永遠拋棄。三遍、四遍——那還是不夠的。”

李漁:“開卷之處,當以奇句奪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去——終篇之際,當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遽別,——收場一局,即以勾魂攝魄之具,使人看過後數月而猶覺聲音在耳,情形在目者,全虧此撒嬌,作臨去秋波那一轉也。”

05


歌德:“創造性的一個最好的標誌就在於選擇題材之後,能把它加以充分的發揮,從而使得大家承認壓根想不到會在這個題材裡發現那麼多的東西。”

果戈理:“沒有什麼,你就拿起筆寫:”我今天什麼都寫不出來”。“我今天什麼都寫不出來”,“我今天什麼都寫不出來”,總這樣寫;最後,就寫出來了。”

作家論寫作:拿起筆馬上寫,慢慢就成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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