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28萬彩禮就給嫁”“你怎麼不去找你前男友要損失費?”


如今的彩禮問題還真是一個大問題,彩禮給得少了,女方不願意,父母覺得養這麼大一個女兒,不應該就值得這麼點回報,彩禮給得多了,男方也不樂意了,我是娶老婆的還是買老婆的?有些時候,在彩禮方面雙方都不讓步,彩禮問題就阻礙了結婚的步伐。

張銘和曉妍才剛在一起不到半年,但也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女人都是等不起的。在這之前,曉妍有過一段長達六年的戀愛,曉妍的青春都給了那個前男友,而張銘是她後來才認識的。曉妍剛畢業就和前男友同居了,可以說在同居的這幾年裡,雖然沒有領證,但也是像夫妻一樣相處了。

“我媽說28萬彩禮就給嫁”“你怎麼不去找你前男友要損失費?”

都說情侶不能同居太久,總會分道揚鑣的,他們果然也逃不出魔掌,就這樣分開了,可是曉妍也已經29了啊。曉妍分開後開始變得焦慮起來,總擔心自己會不會嫁不出去了,她很匆匆忙忙地又找了個男朋友,這次找男朋友不再是因為真正想戀愛了才去找個有感覺的男朋友,而是著急結婚,害怕自己老了就變得廉價了。

他們才談戀愛半年,曉妍就開始催著結婚,談及彩禮問題時,曉妍說至少要28萬,她媽媽說這是個吉利的數字,況且彩禮如果給太少了,在別人眼裡就是自己的女兒不值錢,曉妍的媽媽是個好面子的人,當然不能讓別人落得話柄。

曉妍把媽媽的原話轉告給了張銘,張銘一開始是想和曉妍商量一下,這個錢他暫時也可能拿不出來,因為他工資不高,他爸媽雖然給他結婚準備了存款,但他也不可能用爸媽的血汗錢去娶媳婦。

“我媽說28萬彩禮就給嫁”“你怎麼不去找你前男友要損失費?”

可當張銘和她商量的時候,她就立馬不開心拉下了臉:“你的意思是我不值這個價嗎?你不願花這麼多錢娶我是嗎?”張銘其實本來就對她前一段戀情很介意,現在看到她要這麼多彩禮,氣頭就不打一處來:“你怎麼不去找你前男友要損失費啊?你的幾年青春都給他了,現在和我在一起半年,你動不動就要幾十萬彩禮,我娶不起你!”

其實張銘說的也沒錯,她把這麼多年的青春都給了前男友,現在和他在一起不到半年,開口就是28萬彩禮,這聽起來一點也不公平,他自然不願意。

可曉妍又是怎麼想的呢?曉妍想的或許是這樣:“我雖然談過一段這麼長的戀愛,但我往後的日子都是和你一起過的,娶我的人是你,你就得付出為娶我付出代價。

為什麼現在的男女都會因為彩禮而發生各種矛盾,甚至因為對彩禮的意見不和而一拍兩散?其實總結起來就那麼幾個字:因為覺得自己虧了。

“我媽說28萬彩禮就給嫁”“你怎麼不去找你前男友要損失費?”

張銘覺得自己虧了,娶了一個和別人同居過好幾年的女人,還需要付出這麼大一筆彩禮,太不值得,而曉妍如果沒有這麼多的彩禮也覺得自己虧了,曉妍覺得畢竟如果結婚了,往後都是和他一起過的,要多點彩禮沒有錯。

其實關於彩禮問題,我建議如果有能力,給多點彩禮也沒關係,但如果拿不出這麼多彩禮,女方也應該學著退一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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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結婚會要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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