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山海經》記載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昆吾”

《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濮陽二帝陵

在上古的華夏,昆吾是一個十分有名的氏族集團,他的出名在於: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集團。

昆吾也是大有來頭的一個世系,為上古“五帝”之一顓頊之後。據《路史·後紀》記載:顓頊生老童;老童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生黎及回(吳回);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其中長子叫“樊”,樊是已姓,帝嚳時封於昆吾。就是古帝丘顓頊之虛這個地方,陸終長子“樊”因封而得名。

《國名紀》丙卷也記載“已姓,樊之國衛,是澶之濮陽,昆吾氏之虛也。”即最初昆吾封於濮陽(今河南省濮陽市),這裡上古稱“顓頊之虛”或者說“昆吾氏之虛”。

唐《括地誌》:“濮陽縣古昆吾國也,故城在濮州西八十六里,濮陽西三十里,昆吾臺在縣西百步,相傳夏昆吾氏所築。”《山海經注》:“昆吾,古王者號。”《音義》曰:“昆吾,山名。”據是,則帝嚳時所封之昆吾,蓋顓頊之後,因昆吾山以為王國之號。即帝嚳時封“樊”為昆吾是因為“樊”是顓頊的後裔,封“昆吾”為號是因為昆吾山,最初昆吾是王級別的封號。

受封之後,昆吾曾發展為上古五霸之一。《國語.鄭語》:“昆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史記·楚世家》:“昆吾氏,夏之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白虎通義》:“五霸者,何謂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韋氏、齊桓公、晉文公也。”就是作為王國,昆吾到夏代的時候已經降為“伯”位了,但是仍然五霸之一。

《竹書紀年》:“夏……帝厪四年,昆吾氏遷於許。帝癸二十八年,昆吾會諸侯伐商,……湯乃興師率諸侯自把鉞以伐昆吾,……昆吾為湯所滅。”就是夏帝厪時昆吾遷於“許”(又稱“舊許”,即今河南省許昌市);夏朝衰落後,昆吾聯合各諸侯攻打商湯,結果被商湯所滅。

《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九鼎方位圖

《史記·殷本紀》:“昆吾氏為亂”,《正義》注:“‘帝嚳時,陸終之長子封於昆吾。夏之昆吾,即其後也’。”史記也記載了昆吾受封和伐商被滅的史事。

昆吾被商湯滅後,分為兩支:

一支南遷入楚。《春秋·昭十二年》《傳》:“楚靈王曰:‘昔我皇伯父昆吾,舊許是宅。’”就是到春秋時,昆吾從“許”遷往楚,原來的“許”地已經歸入鄭的範圍了,所以稱為“舊許”。

一支則北遷發展為“緄戎”,又作昆戎、昆夷、犬夷、犬戎、畎戎等等。至西周時期,緄戎又成為西戎大族,春秋戰國時為西戎八國之一。原先居秦晉,後遷居隴山西,與周族為鄰,甚至常常以強勢侵凌西周,所以有“文王事昆夷”(《孟子》)之事,雙方時戰時和。後來周穆王出兵征伐,關係破裂。後不斷侵周,周宣王命秦非子“以和西戎”。幽王十一年(前771),與申侯伐周,殺幽王於驪山下,迫使周室東遷,其族人大量入居涇渭岐豐間。秦興起後,秦穆公用由余謀開地千里,遂霸西戎,西戎八國臣服於秦。西漢後又號“烏孫”併入匈奴。

考昆吾之最初發端,《山海經注》:“昆吾,古王者號”《音義》曰:“昆吾,山名”。這就是上古的昆吾山了。“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銅”(5.22)《拾遺記》記載,昆吾山,其下多赤金,色如火。昔黃帝伐蚩尤,陳兵於此地,掘深百丈,猶未及泉,惟見火光如星。地中多丹,煉石為銅,銅色青而利。泉色赤。山草木皆勁利,土亦剛而精。

昆吾山特產——赤銅,赤銅色彩鮮紅,如同赤火一般。用這裡生產的赤銅所製做的刀劍,非常鋒利,切割玉石如同削泥一樣。所以後世對上古制玉有許多未解之謎——昆吾刀即是其中之一了。

周穆王伐昆戎,昆戎獻昆吾之劍,昆吾劍就是用昆吾山的這種銅打造的。

《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穆王西遊

後代的“越王八劍”也是昆吾山之銅製成。《拾遺記》:越王勾踐以白馬白牛祀昆吾之神,從昆吾山採精金鑄冶八劍。即掩日、斷水、轉魄、懸翦、驚鯢、滅魂、卻邪、真剛八大名劍。古史記載,一曰“掩日”,以此劍指日,則光盡暗。因金屬陰,陰盛故陽滅。二名“斷水”,以之划水,水開而不合。三為“轉魄”,以之指月,贍兔為之倒轉。四謂“懸翦”,飛鳥掠過,自觸其刃,如斬截也!五名“驚鯢”,以之泛海,據說鯨鯢畏之而深入。六為“滅魂”,攜此劍夜行,不逢魑魅。七曰“卻邪”,妖魅見之則伏。八名“真剛”,切玉斷金,如削土木,吹毛斷髮,削鐵如泥。此八劍應八方之氣鑄造而成。

《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越王勾踐劍

估計黃帝時代“煉石為銅”僅僅是傳說而已,遠沒到用銅的歷史時期;後來昆吾因山封王,可能也是因為昆吾山產一種特別的紅銅的原因,最先擁有和掌握了金屬銅的加工技術而不斷髮展強大。所以,昆吾是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昆吾山坐落何處,今河南濮陽西南。

《山海經》探(18):昆吾是上古華夏最早掌握銅金屬技術的氏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