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財物!廣元公安局一偵查大隊副大隊長趙川遭開除黨籍公職

經查,趙川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職務犯罪。

趙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廣元市公安局黨委、廣元市公安局研究,決定給予趙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由旺蒼縣紀委監委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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