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分配轉業幹部工作安排各地規定和做法——以河南為主

計劃分配轉業幹部工作安排各地規定和做法——以河南為主

河南省:符合到鄭州安置條件,獲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根據本人意願,可在全省範圍安置,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根據工作需要,可在全省範圍安置。雙軍人均為幹部,其中一方駐地在鄭州市的,另一方轉業可到省直安置。”(註明:駐鄭一方轉業不適用此條)

河南省鄭州市:營級以下及專業技術幹部考試分、量化考核積分分別按50%、50%比例計總分排序,擇優安置;符合到鄭州市安置條件,大專以上學歷,無黨政紀處分,配偶、未婚幹部的父母、已婚獨生子女幹部父母在省直、中直單位工作、退休,且人事管理權在省主管部門的,從省直入伍的,在省直、中直單位安置。對符合鄭州市安置條件,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軍轉幹部,省(中)直企事業單位同意接收的,可以直接對口接收安置;對符合鄭州市安置條件,從事技偵、情報、防化、飛行、小語種等特殊專業的軍轉幹部,省直專業對口部門同意接收的,可以直接對口接收安置。按省(中)直與鄭州市大致4:6的比例,從鄭州市調劑部分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到省(中)直安置。符合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轉幹部自願報名,由省考試中心組織《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根據各職級調劑數量和考試成績高低依序確定調劑人員。

計劃分配轉業幹部工作安排各地規定和做法——以河南為主

河南省洛陽市:營以下及專業技術幹部,考試、量化積分計總分排序,擇優安置。

(根據近年各地政策規定和做法整理,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各地相關部門或部隊駐各地區聯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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