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魯迅所著的小說,在我們初中的時候,學習過這篇課文。
當時語文老師講的是:課文深刻揭露了當時科舉制度對知識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質。具有強烈的反封建意義。
當時也覺得確實如此,不過最近再讀的時候,卻發現不止如此。它不止語文老師所說的那樣,它還有另外的意義:你我皆為孔乙己!
當然,這僅僅是一家之言。俗話說: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的孔乙己也可能與你們不大相同,我也僅僅是將我的感想說出來。
如若不對,還請指正。
首先來說孔乙己,印象最深的便是:穿著長衫卻站著喝酒的人,為何會如此呢?
因為他沒錢,所以站著喝酒;而又因為他有文化,雖然沒有考取功名,但也是文化人,所以身著長衫。
不倫不類吧?
沒錢沒有辦法,如果他肯放下讀書人的驕傲,不著長衫,最起碼也會混入短衣幫,也不會被穿長衫的看不起同時也被短衣幫嘲笑,對吧?
但孔乙己就是放不下,所以他便是孔乙己!
二是酒店夥計,也就是課文的主人公了。本來是做外邊的舀酒夥計的,但因為攙不了水,差點被辭退。
而若是他肯放下善良、面子等等一切妨礙摻水的因素,那麼他也不會去做溫酒的雜活。
但他放不下,所以他也是孔乙己。可對?
再說說我們,大多數人都在職場,可能也見慣了爾虞我詐,阿諛奉承。
有時便會戲劇性的發現,本來不如自己的人,因為會阿諛奉承,而變成了自己的上司。
而若是我們也放下面子去阿諛奉承、點頭哈腰,不論會與不會,是不是可能現在也身居高位?
但大多數人都是要面子,彎不下腰的,所以我們也是孔乙己。
所以,你我皆為孔乙己!不是嗎?
以上僅一家之言,所說可能有錯誤與不足,也歡迎大家指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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