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子除了買房,還要買什麼?

單身女子除了買房,還要買什麼?

文字 | 小丫

來源 | 小丫投資筆記

PART01

最近微博熱議“大城市女性買房猛增”——根據一份置業報告顯現,一、二線城市女性購房者佔比明顯呈增加態勢,其中2018年深圳的女性購房人數就已經過半。而且74.2%的女性在購房時沒有接受伴侶的資助,29%的女性全憑一己之力買房,單身未婚的女性買房的也越來越多。


單身女子除了買房,還要買什麼?


很多父母也越來越開明,他們希望自己的女兒能獲得幸福和自由,不需要為了“生活”甚至“生存”而通過“婚姻”去交付自己的下半生——在經濟許可的情況下,他們也願意資助女兒婚前購房。

這些數據,驗證著現代女性變得越來越強大和獨立、自信。獨立買房,確實能讓我們的人生更加自由有底氣,無論選擇單身還是婚姻,我們永遠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不需要依附任何人去尋求“棲身之地”。

我喜歡這樣獨立的人生,即便這樣的獨立和自由要用吃很多苦來換,卻也甘之如飴。

這些年,身邊也有多位未婚的單身女性朋友,陸續買了自己的房子——儘管在許多世俗眼光中,她們是“有房又怎樣的大齡剩女”,但其中的自由和快樂,她們自己才能真正體會到。

最近熱播的家庭劇《都挺好》中,姚晨飾演的“蘇明玉”同樣引發熱議。除了特別心疼深受“原生家庭”之苦的蘇明玉,蘇明玉式的強大和獨立也讓許多觀眾敬佩與羨慕——知名企業高管,坐擁蘇州黃金地段的豪宅和別墅,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出手,為家人解決“大問題”。

如果你沒法獲得一個足夠治癒一生的童年,擁有一個足夠獨立的成年也是好的,剩下的人生由我們自己治癒。

就像上週末小丫和大家分享的這本書《我餘生的第一天》所鼓勵的那樣:

我們無法掌控人生的開頭,但這人生還有足夠漫長的過程和結尾,是我們可以用力掌控的。現在開始,一點也不晚。


PART02

單身女性的“購房自由”,一定程度上驗證了經濟上的獨立。但除了身有所棲,我們還該做好哪些準備?

在遭遇風險時有能力自我化解而不拖累家人,甚至還能保障家人的生活平穩,也是獨立和自由的重要前提。

對單身女性來說,自己是父母一生的牽掛,父母又何嘗不是自己一生的牽掛——活著時,我們希望自己是一臺“印鈔機”,能源源不斷為自己和父母帶來現金流;死之後,我們也希望自己“躺下就是一堆人民幣”,能為生前需要照顧的家人提供最後的生活保障。

像小丫,目前最大的家庭責任就是父母的養老、兩位侄子侄女的成長與教育,除此之外,個人還有房貸尚未還清。萬一自己真的意外倒下,誰來保證他們未來的生活質量?更不可能讓他們揹負債務壓力。

能賺更多的錢並積累下一大筆資金肯定是很好的,但意外什麼時候到來無法預測——不幸時可能在我還沒還清房貸前就來臨了。

因而,我需要想辦法對沖這些風險,商業保險就是我的風險對沖工具。

有了社保以後,我們為什麼還需要商業保險?

這類問題很多人問過,以前小丫也專門聊過。社保中的醫療保險能為你解決部分醫療費用報銷的問題,但遭遇重大疾病的時候,社保是遠遠不夠用的——比如重大手術、進口的昂貴藥材器材、康復期護理、因病終止工作導致失去收入.......

自身醫療都無法提供足夠的保障,我們想要進一步保障家人就更不可能。

存在即合理——所有可持續的產品都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存在的,商業保險為我們解決的就是社保所不能解決的問題。

比如:

重疾險,能為我們解決“大額治療費用”+“康復護理費用”+“失業收入補償”等問題。

壽險,能為我們解決身故後“貸款(債務)償還”+“孩子教育”+“家人生活”等問題。

還有意外險、醫療險等等,都是鞏固風險保障能力的重要險種。

挑選任何保險之前,我們首要確認的就是自己的需求——要解決什麼問題。

我要解決自己不幸“英年早逝”後父母的養老、侄子侄女的成長教育、房貸還款三大問題。

為了對沖這類風險,我需要一份壽險,它的本質就是“替死後的自己”繼續“履行家庭責任”。


PART03

重疾險的賭注是“大病”,壽險的賭注則是“生命”——投保壽險之後,如果被保險人不幸身亡,保險公司將會賠付一筆款項給受益人。

比如小丫投保了一份為期30年的定期壽險,假如我沒法活到30年以後,中途“英年早逝”,保險公司就會賠付一筆錢給我指定的家人(即“受益人”),這樣我家中的老小還可以繼續維持比較穩定的生活。

可能有人會疑問:

已經買了意外險,意外身故能獲得身故賠付,為什麼還要買一份壽險?

意外險中的“身故賠付”只對由“意外”導致的死亡進行賠付,比如車禍、高墜等,而壽險中的“身故賠付”則包含了“意外死亡”、“疾病死亡”、“猝死”、“投保2年後的自殺死亡”等。

根據銀保監會在2016年12月28日發佈的第三套生命經驗表的數據統計,因疾病導致的死亡佔比79.3%,因意外導致的死亡佔比18.9%——也就是說,在100例死亡案例中,有近80例是疾病至死,只有19例為意外至死。

所以,壽險對身故賠付的覆蓋範圍,要明顯高於意外險中的“身故賠付”。


PART04

如何才能挑到適合自己的壽險呢?

不著急挑產品,我們應當優先確認自己對“保額”、“保障期限”、“繳費年限”的需求。

(1)保額方面:

最低限度應當解決你面臨的最關鍵的需求,比如父母贍養、子女教育和撫養、房貸車貸和其他負債等。

將關鍵需求項列出來,進行每一項的費用預估,最終可得出一個大概的基本保額——經濟一般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基本保額,繳納比較低的保費;經濟狀況良好,想提高保額給家人更多保障,則可以繳納更高的保費。

(2)保障期限方面:

壽險有定期和終身之分,對工薪族來說,我建議選擇定期壽險,比如30年期限或繳至60週歲、65週歲。

為什麼要選擇定期壽險呢?

一方面是保障期限越長,保費就越高;

一方面是保障到我們的退休年齡,已經足以對沖完上述風險——這個時候,房貸基本還清、子女已經成年、父母也可能不在了。

有人可能會覺得,如果只保到60歲,萬一自己61歲的時候死亡,前面繳納的保費豈不是都白交了?

但商業保險本身就是你和保險公司之前的一份“對賭協議”——賭注或是意外、或是疾病、或是生命,怎麼可能保證自己就是“賭贏”的一方呢?而且換個角度想,我們能順利活過60歲,價值遠高於一份保險賠償金。

因而,在這個“對賭過程”中,我們既希望自己永遠用不上這份保險賠償金,也希望能儘可能用【低保費+高杆槓】的形式去撬動更大的保障。當然,如果經濟條件良好,選擇終身壽險也是可以的。

(3)繳費期限方面:

繳費期限越長越好。因為長期消費型保險選擇完繳費期限後,每一年的保費都是固定不變的,期限越長年均保費就越低,我們就能用低保費去增加槓桿率——假設不幸在繳費第10年就意外身亡,只需要10年的低保費就能獲得高額的保險金賠付。另外一點,考慮到通脹率和貨幣的時間價值,儘可能把現金留在自己手中進行投資能幫我們獲得更高價值。

確認完保額、保障期限和繳費年限,接下來我們就可以開始挑產品。


PART05

挑壽險產品的時候,也有三點要特別注意。

(1)健康告知

如果投保時年齡較大或者既往病史較多,應該儘量選擇健康告知較為寬鬆的壽險。有的壽險會限制大小三陽,有的壽險則限制高危職業。不要試圖掩蓋既往病史去投保,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是非常嚴格的,會通過各種途徑調取、瞭解被保險人的診療記錄,假如刻意隱瞞健康情況去投保,很有可能最終拿不到保險金賠償也無法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

(2)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即這份壽險不對哪種情形下的死亡進行賠付。有的壽險除外責任多,有的除外責任少,我們優先選擇除外責任少的壽險。

有些壽險只有3條除外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而一些嚴苛的壽險還會有更多除外責任,比如:

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核爆炸、核輻射或者核汙染、戰爭、軍事衝突、被保險人主動參與暴亂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戰爭離我們的生活貌似很遙遠,但類似酒駕、無證駕駛的現象生活中太常見了,萬一不幸因“酒駕或無證駕駛身亡”,假如投保的壽險有這兩項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是不會進行賠付的。

(3)保費

確認完核保條件、除外責任,我們再關注下壽險的細節條款(比如等待期、復效期)是否和個人需求有衝突,最後再權衡下產品性價比。壽險因為保障責任比較單一,理賠流程相對簡單,因而在產品標準差不多的情況下,選擇保費更有優勢的即可。

看完今天的內容,以後定製保險方案時,大家就可以像今天小丫分析的這樣,按照步驟去操作:

1、明確自己的需求是什麼,要轉移什麼風險

2、根據具體需求預估保額,最低限度對沖風險損失

3、確認保障年限,最低限度覆蓋高風險週期

4、產品篩選(除外責任、健康告知、保費、保額等比較)

保險配置關乎我們的一生,確實越早配置越划算。不同的人對保險的需求不一樣,配置方案也不一樣,如果你有更多保險知識想了解,可以給小丫留言。希望提供給大家的不僅是保險知識,更是“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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