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倒計時: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制待提速

中國高校、公立醫院、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保留行政級別,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對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是真正讓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走向獨立自主、權責對等的法人機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事業單位改革倒計時: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制待提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日前聯合發文,明確將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免徵5年所得稅、免徵5年房產稅等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引發外界對中國事業單位改革的再度關注。

2011年啟動的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是分類推進,2020年要完成全部改革。財政部等方面最新出臺的這項針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稅收減免政策,表明中國事業單位改革有望加速。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社部專家透露,在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中,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編制的改革最為艱難。早在2015年,人社部就開始著手推進高校和公立醫院的編制創新改革,並開始制定高校和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後的人事管理銜接辦法,但截至目前,人社部等方面尚無完成這項改革的時間表。

該專家透露,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的編制之所以推進艱難,主要原因之一是這項改革涉及上千萬高校和公立醫院的在編人員,現在來自這部分人員的阻力很大。其外,按照國務院的部署,下一步還要逐步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這將牽涉到高校、公立醫院的大量行政管理人員。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等專家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編制牽一髮動全身,人社部、中編辦等相關部門需要儘快制定相關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搞好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事業單位編制的試點。

取消編制仍無時間表

據前述人社部專家介紹,目前中國高校、公立醫院是按在編人員和非在編人員來實施分類管理。對於編外人員,基本都是採用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契約管理方式,由於編制是崗位設置、核定收支和財政給予補助的重要依據,往往都附帶身份屬性及福利屬性,因此使得目前各項收入分配政策只能覆蓋編制內人員。

現在中國高校在編人員233萬、公立醫院在編人員800多萬,而相關部委層面上,對高校和公立醫院的非在編人員還沒有做過完整的統計,但據竹立家介紹,這部分人員的數量龐大,預計高達數百萬。目前,高校、公立醫院的在編人員和非在編人員在工資、社保、職稱評定、住房補貼等方面,都存在相當大的差距。

按照2015年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推進高校和公立醫院編制創新改革的設想,對於1000多萬的在編人員,主管部門將由傳統的編制控制改為監督和備案,進行實名登記、統計,再往後,隨著時間的推移,等到這部分人以退休、辭退等形式自然減員,主管部門才能逐步從高校和公立醫院收回編制;對於數百萬編外人員,則是繼續採用合同聘任制的方式進行管理。

北京市最早推行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事業編制的試點。2015年5月北京市出臺的相關文件明確,對北京市政府管理的高校和公立醫院,將探索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備案或者不納編的登記管理方式。竹立家、唐鈞等專家認為,2015年北京市出臺的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事業編制的政策也存在明顯不足,比如,對於取消事業編制之後,涉及高校和公立醫院的財政經費、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問題,該文件中並未有明確規定,只是強調相關部門應準確把握事業單位改革總體要求,依據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與北京相比,山東也在探索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編制。在高校編制創新改革方面,2017年12月中旬,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山東省教育廳(中共山東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取消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211工程"、"985工程"的組織實施職責;同時對原由省教育廳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相關行政職能也進行調整,將省級管理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工中專、農業高中以及高等職業院校、本科高校等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學籍學歷、考試招生、就業指導等權限下放至各設區的市教育行政部門。

在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通知》之前,山東省濟南市的高新區內的所有學校都已經全部取消編制管理,涉及到的高新區內33所學校、1700多名教師,都是採取聘任制管理。

針對公立醫院方面,早在2016年7月,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等6家市直醫療機構的96個崗位(149個職位)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取消事業編制;2017年,山東省政府宣佈,全省500餘家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將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由公立醫院、科研院所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實施單位人員總量備案管理,在控制單位人員總量的基礎上,自主用人、自主招聘。

《財經》記者瞭解到,除北京、山東之外,深圳、寧夏在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編制方面的步伐也走得較快,但從目前來看,絕大多數省份還是處於觀望狀態,沒有真正實施這項改革。

竹立家、唐鈞等專家認為,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編制之所以進展緩慢,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相關部委沒有制定相應的改革政策配套措施。其外,還應該先行試點,在取得成功經驗之後,才能進行大範圍推廣。

前述人社部專家透露,現在人社部等方面對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編制方面的改革也很謹慎,目前尚無推進這項改革的時間表。

去行政化觸及利益

中國高校和公立醫院都是有行政級別的事業單位。中國高校常被以行政級別來劃分,有“副部級大學”、“正廳級大學”、“處級大學”,高校裡隨處可見處、委、辦、科等部門,其部門主管人員也都有相應的行政級別;中國公立醫院的院長是按照相應級別,被納入行政序列,比如,北京市的很多三甲醫院並不是歸北京市管,而是歸屬衛生部、教育部、軍隊等,由此產生的行政級別也並不相同。

中國高校和公立醫院領導和官員的身份可以隨時切換,這種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極易產生“管制俘獲”,即監管者與被監管者形成合謀腐敗。對高校和公立醫院的去行政化改革,勢必會觸動部分官員的利益。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將事業單位“去行政化”列為推動社會事業管理創新的改革重點,並對其實施的緊迫性予以強調,指出應“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和去行政化”。竹立家認為,加快中國高校、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的去行政化改革,不僅可以推動政府職能轉型與社會事業更好地發展,而且可以極大推動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促進全社會消費升級和產業結構轉型。

據《財經》記者瞭解,目前,在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的去行政化改革方面,僅有山東、深圳等少數地方的改革力度較大。山東省2016年4月出臺的《關於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其中明確當年將在該省將選擇5所左右省屬高校試點取消二級學院行政級別,實行職員制;2017年,山東省政府宣佈在全省500餘家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同時,實際上等於是對這些公立醫院、科研院一律取消了行政級別。

多位專家分析說,在概念上,法人化與行政化是相對的,對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的去行政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真正讓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走向獨立自主、權責對等的法人機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竹立家補充說,長期以來,中國高校、公立醫院、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保留的行政級別,都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受行政級別高低的困擾,必然會造成這些事業單位的官本位、權本位思想,行政級別成了從業者的追求,大大降低了這些事業單位機構的工作效率,要徹底改變這種現狀。他建議,由全國人大或地方人大來主導包括高校、公立醫院在內的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力爭按照原定的時間表推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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