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歲的北京人張某是名出租車司機,但昨天他因“碰瓷”上了法庭。
從2016年起,他得手了19次,獲利4.4萬餘元。
至於他具體如何碰瓷的方法,小編這裡就不講了,怕“有心人”學壞。
張某曾做過1年公交司機,深知發生事故後,公交司機害怕被公司處罰,多數會私了,不願意走保險。
正是利用這種心理,他多次敲詐勒索。他每次能獲得幾百元到幾千元。
當法官問到,他在碰瓷時,是否考慮過公交車上的乘客時,張某冷漠回答“沒有。”按理來說,做過公交司機更應該理解和體諒同行,而不是從中鑽空子牟利。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2019-03-21 04:54:29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