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個國家聯名銷燬該武器,為何我國要拒絕?原來如此

在火藥還沒發明之前,人們在戰爭中使用的都是刀、劍等兵器,這也決定了當時的戰爭模式只能是近距離作戰,兩方只能在戰場上進行了近距離肉搏,當時唯一一個可以進行遠距離作戰的武器就是弓箭,弓箭可謂是冷兵器時代最致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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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發明後,人們便將火藥運用到軍事上來,在唐朝末年就已經研製出火炮、火箭等武器,在接連不斷的戰爭中,逐漸促進了火藥的發展。火藥主要是用於槍彈、炮彈等的發射藥以及火箭、導彈等武器的推進劑,是彈藥的重要組成部分。火藥強大的殺傷力以及震懾力,被稱為人類文明史上重要的發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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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火藥的基礎上研製出炸彈這一威力巨大的武器,炸彈主要是利用爆炸時產生的強大沖擊波、熱輻射對目標造成一定的破壞力,有的炸彈在爆炸後還會釋放一定的放射物,對周圍的環境和生物造成一定的影響。現如今炸彈已成為現代戰場上人們頻繁使用的武器之一,可對敵人造成巨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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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炸彈在戰場上廣泛應用,人們也研製出不同品種的炸彈武器,比如:原子彈、手榴彈、地雷、魚雷等等,除此之外還有催淚彈、煙霧彈等。今天小編要給大家介紹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炸彈—集束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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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彈,也稱為“子母炸彈”,是指將上百個形狀相等的小炸彈集中裝束到一般炸彈的彈體中,這些小炸彈我們稱為子炸彈,子炸彈每顆如同網球一般的大小。利用飛行器在空中進行投放後,炸彈會在空中進行分解,內部的子炸彈會廣泛地分散的地面,造成一定的區域性殺傷力。由於集束炸彈的數量特性和殺傷範圍,可用來攻擊坦克、裝甲車以及陸軍部隊,也可以用來對付一些大面積目標,具有較強的毀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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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在二戰期間曾大量生產集束炸彈,給士兵帶來重大傷害。據統計,自1965年之後,世界上共有4億多枚集束炸彈在不同地區爆炸,造成了數萬名民眾傷亡。2000年,國際紅十字會發表禁止在人口密集的地區使用集束炸彈以及同類型炸彈,2008年全球111個國家達成一致,承諾在8年的時間內會將國內所有的集束炸彈進行銷燬,不過這項條約美國、俄羅斯、印度、以色列甚至我國都沒有簽署,而我國也給出合理的理由,我國承諾在戰爭中是不會對沒有集束炸彈的國家使用該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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