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通知:中小學微信群禁止發紅包、晒娃,不得發佈學生成績,不批評或表揚學生

北京市教委通知:中小学微信群禁止发红包、晒娃,不得发布学生成绩,不批评或表扬学生

北京市教委通知:中小学微信群禁止发红包、晒娃,不得发布学生成绩,不批评或表扬学生

近日,北京市教委發佈關於加強中小學APP、互聯網群組、公眾賬號管理的通知(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查看通知原文)。通知要求,各區將於3月1日前對中小學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以下簡稱群組)和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等互聯網公眾賬號(以下簡稱公眾賬號)進行全面排查整改。

通知要求,發現包含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等內容及鏈接,利用抄作業、搞題海、公佈成績排名等應試教育手段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傳播違法違規信息及其他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問題的,要立即停用、卸載APP、退訂業務、解散群組、取消關注或註銷公眾賬號,涉嫌違法違規的要報告網絡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門查處。同時要採用多種方式提醒家長慎重安裝使用面向中小學生的APP。

市教委規定,按照凡進必審原則建立對學習類APP的雙審查制度,先由學校進行選用審查,再由區教委進行備案審查。各區要結合實際建立審查標準和流程,嚴格審查內容及鏈接、應用功能等,確保APP內容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進入校園的APP要有效服務教育教學,嚴控數量,防止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凡未通過備案審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園內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組織或要求、推薦學生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校宣傳、推薦和推銷APP。

各區、學校要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及時掌握APP內容變化情況,發現有害信息立即處置。對違規使用、疏於管理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要嚴肅問責。進入校園的APP不得“超標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不得向學生收費,不得組織考試、競賽、排名。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洩露學生隱私。

另外,通知明確提出加強對群組的管理。中小學群組主要用於教育教學信息交流。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制定信息交流規則,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要按照群組性質類別、成員規模、活躍程度等分類管理。

其中,家校群由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管理,要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和成才觀,學習交流科學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師生群由任課教師或社團教師管理,要充分體現為人師表,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家長群由家長委員會管理,要引導家長積極參與家校合作。學生群由學生負責人管理,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傳播正能量。工作群由工作負責人管理,不得發佈與工作無關內容。臨時設立的群組,在任務完成後由建立者及時解散。

通知明確提出,群內不得發佈學生成績、排名,不批評或表揚學生,製造焦慮。不得發佈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廣告、求助、募捐、拼課等信息。要尊重學生隱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曬娃,不刷屏問候、點贊,不得發紅包。

另外,中小學公眾賬號主要用於宣傳解讀教育政策,傳播正確教育觀念,推廣工作經驗。中小學和區屬教育機構公眾賬號,須經區教委備案審核後方可使用。要加強對公眾賬號信息內容審核,不得發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內容,加強對留言、跟帖、評論等互動環節的實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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