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MI”字logo商標成功阻止被搶注,進軍歐洲橫掃市場

小米創始人雷軍在今年的發佈會上曾經提到,今年小米計劃在歐洲市場上發力,拿下歐洲。而近日一起商標案件的宣判,或許將有助於為小米在歐洲的商標佈局上掃清障礙。

3月12日,小米在歐盟普通法院審理的一起圖形商標的案件中獲得部分勝利,歐盟普通法院撤銷了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訴委員會在涉及小米和西班牙公司Dudingen Develops的商標爭議中的部分裁決。如果該判決生效的話小米即可以宣告成功阻止了自家“MI”字logo在第9類這一關鍵商品類別上被他人搶注。

商標被搶,與國內公司有關?

Dudingen Develops於2014年11月申請將一件圖形商標註冊為歐盟商標,涵蓋第9類(包括電纜和電源適配器的商品)和第18類(揹包)商品和服務。

小米“MI”字logo商標成功阻止被搶注,進軍歐洲橫掃市場

Dudingen Develops申請的被異議“MI”圖形商標圖樣,申請號013498423(來源:EUIPO)

熟悉小米的同學一眼就可以看出,這不就是小米的logo嗎?這讓人不禁對這家西班牙公司的來頭產生了興趣。

小編在天眼查上查詢到,一家名為“東莞市馬約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廣東企業在簡介中以中西雙語寫道:“東莞市馬約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西班牙歐美電子國際的子公司。歐美國際電子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是一家集數碼電子和電腦周邊產品的進口公司……”而所謂的“西班牙歐美國際電子有限公司”正是指Dudingen Develops。看來,這家西班牙公司似乎與中國關係不淺。

小米“MI”字logo商標成功阻止被搶注,進軍歐洲橫掃市場

東莞市馬約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眼查網站上的企業簡介(來源:天眼查)

小米對此自然是提出了商標異議申請。在2015年3月提出的異議中,小米聲稱申請商標與其自己的商標過於近似,即大家所熟知的由字母“m”和“i”組成的圖形,註冊在第9類和第38類商品和服務上。

同年晚些時候,EUIPO的異議部門部分支持了該異議,Dudingen Develops不服該決定並提起申訴。

2016年9月,EUIPO的第四申訴委員會作出裁決,撤銷了異議部門的部分決定,申訴委員會拒絕了異議部門的第9類“電瓶;點火電纜;發動機啟動電纜”商品上的註冊。

申訴委員會還認定,申請商標所涵蓋的其餘商品和服務類別與小米商標所涵蓋的商品和服務類別不相似,因此駁回了小米其餘的申訴請求。

訴至法院,取得階段性勝利

小米就申訴委員會該決定起訴至歐盟普通法院,請求普通法院撤銷申訴委員會的部分決定,理由是第9類及第18類的其餘商品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小米認為第9類中有爭議的商品類別和自身商標所涵蓋的商品類別相似,因為它們具有相同的性質和最終用戶,並且它們都屬於“電子設備、配件及其部件”這一較廣泛的範疇。但這一意見並未被EUIPO採納。

在此次判決中,歐盟普通法院在這一點上支持EUIPO,法院得出結論認為,有爭議的商品類別是與電子設備具有不同性質和目的的配件和備件。

然而,法院進一步認為,包括“電纜”、“連接電纜”和“插頭適配器”在內的商品與小米商標所涵蓋的商品類別相似,因為它們針對同一部分公眾,共享相同的分銷渠道,有共同的常見商業來源,是互補的關係。

小米還聲稱,第18類商品與其自己的商品類別相似,並認為申訴委員會的決定因未能說明原因而無效(意味著該決定的法律效力受損),因為申訴委員會並未就“帆布揹包;小帆布揹包;登山包”與電子設備之間的相似性作出裁決。

法院支持小米,認定該決定因未能陳述理由而無效,撤銷了申訴委員會對第18類商品的結論。

法院判決要求小米承擔其自身費用及EUIPO費用的各三分之二,EUIPO則承擔其餘部分的費用。法院駁回了小米的其餘訴訟請求。

小米方面訴訟代理人、Taylor Wessing律師事務所慕尼黑分部合夥人Thomas Raab和高級助理Christian Tenkhoff表示:“法院撤銷了EUIPO申訴委員會的決定,這是個好消息。顯然,法院不同意申訴委員會對比較有爭議產品的限制性方法。“

進軍歐洲,商標荊棘待斬除

在國內的智能手機以及更廣泛的電子產品領域,小米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市場競爭參與者。但隨著國內手機市場的日漸飽和以及消費者對手機設計創新的日益增長的需求,小米也在不斷探索諸如全面屏、摺疊屏手機等新產品、新技術。不過,2018年第四季度的數據顯示,中國智能手機市場整體的出貨量相比此前下降了15.5%,增長還是出現了疲軟現象。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米也在不遺餘力地開拓海外市場,尤其是在上市之後,更需要海外業務上進行拓展,以保持營收增長。印度是小米最大的海外市場,據Couterpoint等分析機構數據,小米2018年以28%的市場份額,成功超越三星而登頂印度智能手機市場份額排行榜,成為“印度一哥”。

當然,在印度市場上獲得的成功還不能滿足小米“星辰大海”的目標。尤其是,小米在印度也曾遭遇到一些知識產權糾紛,因此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是不明智的,對於小米而言,開拓其他海外市場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小編注意到,2017年11月,小米在西班牙馬德里開設了兩家小米授權店,並通過線上渠道在西班牙進行銷售,首次打入西歐市場。其後的2018年裡,小米接連在歐洲多國開設授權專賣店。特別是IPO後,小米正式宣佈進軍歐洲市場。

眾所周知,歐洲市場是華為在海外的重要根據地。小米進入歐洲後,勢必要面對華為等一眾手機廠商的挑戰,當務之急是要先把自身的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牢牢把握住,保住自己的立身之本。

小編在EUIPO網站上以“xiaomi”為關鍵字進行檢索發現,小米自2015年以來共向EUIPO提出5件商標異議申請,被提出異議的包括此次案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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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商標,以及圖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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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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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商標等申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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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根據EUIPO網站顯示的信息已經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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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的申請人向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目前正在審理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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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則已經獲准註冊。小米還針對他人註冊的“XIAOMI”等商標向EUIPO提出了無效宣告申請,也獲得了支持。

在挑戰他人商標的同時,小米自身的一些商標註冊申請也遇到了他人的挑戰。小米在2014年4月向EUIPO申請的“MI PAD”歐盟商標,就是其中之一。

在2014年5月獲得公告後,這件第9類和第38類上的“MI PAD”商標收到了來自蘋果公司(Apple Inc.)的異議,理由是該商標與“IPAD”近似。EUIPO異議部門於2015年12月支持了蘋果的異議,駁回了小米“MI PAD”在所有申請商品和服務類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小米一路上訴,但EUIPO第一申訴委員會、歐盟普通法院均沒有改變這一觀點。

小米進軍歐洲之路註定不會一帆風順,而荊棘叢生的商標障礙或許需要小米忙活一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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