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鼠式逼出來的坦克


1945年,美國陸軍要求設計發展一種超重型坦克,主要是打擊德國的防禦工事(例如齊格菲防線)。因與鼠式為同一時期產物,所以常被互相比較。也由此產生了“為對抗德國鼠式、E100等重型坦克而研發”的錯誤。

1945年春,美國太平洋汽車和鑄造公司開始設計。開始要求製造5輛樣車,總共生產25輛,不過到最後只生產了2輛。原稱T95自行火炮,1946年6月改稱T28超重型坦克。 1945年2月7日,軍火研發部門主席的一份備忘錄又把它稱做T95型105毫米火炮搭載車。

車體總長:11.1m 車體寬度:9.85m 車體高度:2.84m 坦克乘員:4人 戰鬥全重:95t

車輛裝甲:正面裝甲厚305mm

車載火炮:T5E1型67倍105毫米口徑坦克炮,採用無炮塔結構,運用大長徑比、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備彈62發 方向射界:左11°,右10°,仰角+19.5°,俯角-5°

車載引擎:福特GAF V-8汽油機,410馬力最大時速8km/h,3個前進檔和1個倒檔,4個油箱總共可以攜帶400升汽油,最大行程100英里

車輛懸掛:履帶4條,行軍時外側2條可拆卸,每條寬19.5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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