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青被重金買畫者要求道歉:此時沉默不是金

叶永青被重金买画者要求道歉:此时沉默不是金

比利時畫家斯蒂安·西爾萬,通過比利時電視臺曝光稱中國藝術家葉永青長期“抄襲”其作品。圖/新京報書評週刊。

畫家葉永青被指抄襲事件繼續發酵。連日來,有些與其相關的評論家及收藏人士都要求他為涉抄襲道歉。

知名評論家慄憲庭對因“寫過葉永青和劉煒展覽的序言”而“向藝術界道歉”,呼籲葉永青出來給藝術界和比利時藝術家公開真誠地道個歉,“抄襲是個道德問題,沒有藝術上的問題可以談。”曾購買過葉永青作品的上海知名收藏家劉益謙認為,“希望葉永青能考慮比利時藝術家、收藏機構和社會公眾的感受,給公眾一個道歉。”

目前沒有明確界定藝術品抄襲的規則

葉永青被指抄襲的作品在主題、立意和佈局方面都和原作高度雷同,國外藝術界規定,相似度達到30%-40%的藝術品就有抄襲之嫌,但在國內,目前並無明確的規則來界定藝術品抄襲。

而在無法用明確的規則判定其抄襲的情況下,來自當事人的道歉,也就成了平息此次事件的關鍵。但是,葉永青在“承認希爾文是對自己‘影響至深’的藝術家”之後,就再無回應,更遑論承認抄襲乃至於道歉,這“讓所有人都很被動”。

業界要求其道歉,不僅是給比利時藝術家斯蒂安·西爾萬一個遲來的公平公正,給藝術家尊嚴一個安放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對藝術市場秩序的維護。

在此之外,原創藝術家該如何維權,購買過疑似抄襲作品的收藏人士後續該如何處理這些藝術品,以及是否該獲得補償,這些也都是公眾關注的問題。遺憾的是,這兩個問題還是繞不過關於“抄襲”如何被界定的問題。

就目前看,只要葉永青始終不承認自己抄襲,那就很難談維權和補償。在社會缺乏明確界定抄襲規則的前提下,葉永青是否道歉,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賴於他個人的職業素養與道德水準。

而購買其藝術作品的機構和收藏人士如果想索賠,也並不現實。

因為很多藝術作品並不是從他手中直接購買的,而是通過買家與賣家、或買家與畫廊、拍賣市場等二三級市場進行交易所得。作品所獲得的收益很大一部分與藝術家已無太大關係。所以索賠的問題千絲萬縷,難度較大。

放眼於國內外,藝術品抄襲事件其實也不鮮見,雖然會引發輿論譴責,但最後往往也成一筆糊塗賬。因此,譴責之餘,如何建立有效的機制和辦法來有效避免抄襲事件,給予原創藝術家及買家實質性的保護,更值得引起關注和探討。

或可推保底回購、保值回購,保護買家權益

而在此次葉永青疑似抄襲事件中,相關收藏人士的困惑也很有代表性,對買家、收藏人士權益如何保護的問題也擺在了公眾面前。

上海收藏家劉益謙曾花了1000多萬元購買過四幅葉永青不同時期的作品,也“購買過葉永青抄襲自比利時藝術家的作品”。面對疑似抄襲事件,他很困惑,“不知道以後是否能展出其作品,展籤要怎麼寫”,而“葉永青沒有對‘抄襲’發聲,讓所有人都很被動’,“藝術作品的抄襲直接造成別人財富的損失”。

針對這位收藏家的問題,我認為可以從藝術品“保底回購”和“保值回購”上做些嘗試和改進,保護藝術品買家、收藏人士的權益。

所謂“保底回購”,就是說消費者拍下一件藝術品,一定期限內把這件藝術品拿出來再上拍賣會拍賣,如沒能在前次拍賣成交價基礎上拍出,售出方將以前次成交價予以回購原作品。“保值回購”,就是在規定年限內,如果作品升值沒有達到購買時出售方所允諾的概率,購買方可按照簽約條款要求出售方按原價金額或幾倍進行回購。

這樣一來,即使購買者購買的作品屬於抄襲作品,他們也有將作品“返還”給出售方的選擇權,避免真金白銀的損失。此前某電商平臺在藝術專場拍賣活動中,就採用過“保底回購”的方式。

雖然此類制度還存在諸如機構會倒閉,因風險較大拍賣行等藝術機構並不願實施等問題,但未來,在國家或行業政策的完善和支持下,這不失為一種解決方法。

回到葉永青涉抄襲事件上,當事人有道德義務給出合理回應,對公眾及利益當事人質疑作出交代。而該事件的警醒意義也不容忽略,那就是,對藝術作品版權的保護之路還任重而道遠。

□ 沐瑾(藝術行業從業者)

編輯 王言虎 實習生 葛書潤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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