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律師是什麼?與社會律師是什麼關係?答案在這

两公律师是什么?与社会律师是什么关系?答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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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師工作局負責人

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

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两公律师是什么?与社会律师是什么关系?答案在这

為加強公職律師公司律師(以下簡稱“兩公律師”)隊伍建設,規範兩公律師管理,發揮兩公律師職能作用,司法部近日印發了《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司法部律師工作局負責人就兩個辦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請介紹一下兩個辦法的出臺背景。

在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推行公職律師制度,在國有企業推行公司律師制度,是黨中央從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大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隨著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不斷深化,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經營、依法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客觀上需要建立一支專門的法治工作隊伍,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業開展各項工作當好法律參謀和助手,切實提高決策管理法治化水平。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印發的《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對推行兩公律師制度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我國兩公律師隊伍快速發展。截至目前,全國有3萬1千多名公職律師,7千多名公司律師。隨著兩公律師隊伍初具規模,作用逐步發揮,有必要根據兩辦《意見》,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兩公律師的任職條件、程序、職責、監督管理措施等予以規範。為此,司法部制定了《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

兩個辦法對兩公律師的人員範圍、任職條件和申請程序有哪些具體規定?

兩個辦法規定的公職律師,主要是指任職於黨政機關或者人民團體,依法取得公職律師證書,在本單位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公職人員;公司律師主要是指與國有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依法取得公司律師證書,在本企業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員工。同時,兩個辦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可以參照《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設立公職律師;探索開展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的,參照適用《公司律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在任職條件方面,兩個辦法規定,申請頒發兩公律師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是依法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三是

具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公職人員身份,或者與國有企業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四是從事法律事務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一年以上;五是品行良好;六是所在單位同意其擔任公職律師或者公司律師。考慮到申請頒發兩公律師證書的人員已具有一定的法律實務經驗,兩個辦法沒有規定這些人員必須參加實習,但明確規定了探索實施兩公律師職前培訓制度。

在申請程序方面,基於層級對應、均衡負擔、方便工作的考慮,兩個辦法規定,中央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的公職人員和中央企業的員工,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直接向司法部提出申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中央黨政機關在地方的各級直屬管理單位和派出派駐單位的公職人員,以及中央企業在地方的各級分支機構和子企業的員工,也可以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向當地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省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的公職人員和省屬企業的員工,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向當地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其他公職人員和國有企業的員工,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向當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經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初審後,再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決定是否向申請人頒發兩公律師證書。

兩公律師主要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兩公律師主要享有以下權利:一是依法享有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發問、質證、辯論、辯護等律師執業權利;二是獲得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和其他必須的工作職權、條件;三是《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兩公律師有以下義務:一是接受所在單位的管理、監督,根據委託或者指派辦理法律事務;二是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兼職,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三是《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兩個辦法還規定,兩公律師應當加入律師協會,享有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兩公律師與社會律師之間是什麼關係?

兩公律師和社會律師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執業範圍各有側重、優勢互補。兩公律師熟悉本單位、本企業、本行業的政策法規和實際情況,能夠結合本職工作提出更具針對性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更有效地防範和化解本單位法律風險。由於兩公律師不向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能夠與社會律師實現功能互補。同時,兩公律師與社會律師之間可以相互轉換,有利於暢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法律服務人才之間的交流渠道。

兩公律師主要有哪些職能作用?

兩公律師隊伍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肩負著重要職責和使命,對於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參與制度建設。公職律師參與法律法規規章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論證,公司律師參與企業章程、董事會運行規則等企業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進行合法性審查,有利於提高制度建設質量,促進制度有效實施。

二是參與決策論證。兩公律師參與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業重大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有利於防範法律風險,促進依法決策。

三是處理法律事務。兩公律師參與合作項目洽談、政府採購、行政執法等活動,起草、修改、審核重要法律文書,辦理訴訟、複議、仲裁、調解等各類法律事務,有利於有效解決各種爭議,依法維護所在單位權益。

四是化解矛盾糾紛。兩公律師參與信訪接待處理、涉法涉訴案件化解、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有利於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是開展普法宣傳。兩公律師以專業身份解讀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答法律諮詢,提供法律幫助,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培訓,有利於增強公職人員、企業員工和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推動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

為充分發揮兩公律師職能作用,兩個辦法規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為切實發揮兩公律師的職能作用,兩個辦法規定了以下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兩公律師所在單位建立健全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將兩公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起草論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重要文件、處理重要法律事項時,應當安排兩公律師參加,聽取其法律意見。因未聽取或者未採納兩公律師的法律意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二是要求兩公律師所在單位完善兩公律師列席重要會議、查閱文件資料、出具法律意見、審籤相關文書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經費支持,保障兩公律師依法依規履行職責。

三是明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可以在所屬各單位之間統籌調配和使用兩公律師,以促進兩公律師更好地發揮作用。

司法行政機關將採取哪些措施貫徹落實兩個辦法?

貫徹落實兩個辦法,是司法行政機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司法行政機關將採取以下措施,切實把兩個辦法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

一是組織有關方面認真學習兩個辦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正確理解、準確把握兩公律師的任職條件、申請程序、主要職責和各項監督管理措施,切實把兩個辦法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是充分運用各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推行兩公律師制度的重要意義,努力形成有利於兩公律師開展工作的社會環境。

三是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指導兩公律師所在單位完善人員遴選、年度考核、培養使用、表彰激勵、履職保障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

四是加快發展兩公律師隊伍,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各國有企業儘快設立兩公律師,實現兩公律師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的廣覆蓋。

五是加強與律師協會、兩公律師所在單位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依法保障兩公律師執業,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不斷提升兩公律師履職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兩公律師作用。

六是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兩個辦法貫徹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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