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案件辦理
“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2月1日-5月11日
![提高站位,严格办案:景洪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办理“百日攻坚行动”](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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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要求,景洪市人民檢察院自2月1日至5月11日組織開展為期100天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案件辦理“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旨在高質高效起訴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案件,深挖徹查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重點整治一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有效整改一批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集中宣傳一批專項鬥爭取得的重大進展,掀起新一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高潮,取得黨和人民滿意的新成效。
自掃黑除惡案件辦理“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景洪市檢察院及時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該項工作,制定《景洪市人民檢察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案件辦理“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成立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百日攻堅行動。
楊發兵副檢察長宣讀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為讓全院幹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百日攻堅行動中,景洪市檢察院及時召開動員會,強調通過“百日攻堅行動”,準確把握好執法尺度,重視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注重“破網打傘”,確保依法、及時、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
2月13日,在省檢察院對西雙版納州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動員會結束後,李青檢察長在市院分會場強調,全院幹警要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進行再學習,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提升政治站位;要嚴格依法辦案,突出打擊重點,準確把握法律規定,準確把握案件認定,準確把握各個檢察環節證據標準和處理標準,始終確保專項鬥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積極發揮檢察職能,壓實責任,創新參與社會治理方式,全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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