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省教育廳、省招辦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 12830

在陝招生代碼:812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高職高專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全國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獲獎院校、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全國交通職業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基地、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陝西一流學院建設單位、陝西省優秀示範性高職院校、陝西省大學生創新能力培養綜合改革試點學校、陝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陝西省示範性高等學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陝西省普通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先進單位。

學校設有公路與鐵道工程學院、建築與測繪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軌道交通學院、交通信息學院、繼續教育與國際交流學院、基礎學科部、思政部、體育部等10個教學單位,共開設全日制高職專業38個、成人教育專業10個。學校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師德先進集體3個,省級重點專業11個,省部級教學名師10人,省級師德先進個人2人,省級精品課程8門,省級優秀教材6部,省級專業綜合改革項目6個,省級教育成果獎6個。教授39人,三級教授3人,副教授147人。現有國家級實訓基地3個、省級實訓基地5個,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3個,實驗實訓室總數達125個,校外實訓基地150個。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安市文景路19號(校本部)

郵編: 710018

西安市自強西路289號(自強校區)

郵編:710014

學校網址:www.scct.cn

招生諮詢電話:029-86405005 86405535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校紀委辦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七條 學校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及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有關決議。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由學校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參加了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符合要求。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間,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登錄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網址入口:http://www.sneac.edu.com/),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須於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0日17:00登陸學校網站單獨考試招生系統(學校官網報名入口:www.scct.cn),填報專業志願(每名考生允許填寫6個專業志願),註明是否服從志願調劑,閱讀 “考試誠信承諾書”,繳費及打印准考證,或到我校(校本部)招生就業處辦理以上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考試時間:2019年3月23日8:30至11:30。開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和“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的筆試考試(全省示範高職院校統一時間);3月23日13:00至18:00開展 “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三校生”的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筆試時間為180分鐘,“普高生”及“三校生”分不同考場、不同試卷、不同方式,在同一時間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考試地點:西安市文景路19號(陝西交通職業技術院校本部)。

第十五條 考試形式

1.文化素質筆試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文化素質筆試(以下簡稱“筆試”)。由示範性高職院校統一命題和學校組織考試,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知識,總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佈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三校生”筆試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

2.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按照“試點先行”的辦法,我校部分招生專業將開展職業適應性(技能)計算機測試(簡稱“機測”)聯考改革試點,具體以我校考試安排為準。其它未開展機測的專業將進行如下安排:

⑴.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高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考核內容包括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能力和職業傾向等相關內容,同時考生須按照考官要求回答與報考專業相關知識問題,或按照考官要求進行動手操作測試。

⑵.職業技能測試

“三校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考核內容包括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能力和職業傾向等相關內容;同時考生須按照考官要求進行與所報專業相關的技能展示。

第十六條 我校於4月4日17∶00之前,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並在我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信息)。

第十七條 預錄取的考生於2019年4月10日8:30至4月14日18:00,持示範高職院校單獨考試准考證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報到註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報到註冊截止後,我校將實際報到註冊考生信息上報省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並在陝西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開學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考生身體條件,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覆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九條 文化素質筆試由示範高職院校聯合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由我校組織。

第二十條 考生成績由“文化素質筆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組成。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1.學校認可其他示範高職院校的文化素質筆試成績,認可我校相關專業的機測成績.

2.各專業錄取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報考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報考人數、考生分數,淘汰比例(不低於實考人數的5%)等情況,研究確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過程由學校紀委辦全程監督。

第二十二條 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以文化素質筆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即總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質筆試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文化素質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依次類推。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照陝西省教育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500/650/800/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報到註冊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每年獎勵學生4000餘名,發放金額約1000萬元,獎學金覆蓋率40%左右。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生·年—3500元/生·年。吳福-振華獎學金(交通運輸部設立):8000元/生·年,陝西利民公司助學金:5000元/生·年,漢唐獎學金:3000元/生·年,中鐵一局三公司獎學金:1000元/生·年,“高速網”獎學金:2500元/生·年,“志尚”獎學金:25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條 學校為家庭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並根據情況適當發放生活補貼。

第二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後生效。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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