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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下午,寧波市北侖區第二屆檢察官律師辯論賽在北侖區檢察院順利舉行。本次比賽旨在以賽促學、以賽促練、以賽促提高,進一步加強檢律良性互動,構建和諧檢律關係。
超強評委陣容
浙江萬里學院法學院
丁寰翔教授
北侖區檢察院
章國田檢察長
寧波市檢察院公訴二處
鄭敏處長
北侖區檢察院
俞振德副檢察長
北侖區人大法工委
林新法副主任
北侖區司法局
劉德方副局長
寧波市律協刑辯委
李崇傑主任
評委團
評委團
說了那麼多
迫不及待想要看看比賽情況了
別急別急
我院6名青年幹警與律協6名律師代表
採取一對一形式對壘
公訴人擔任控方
律師代表擔任辯方
每組兩人,一次進行六場比賽
每場辯論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開篇陳詞
第二階段:自由辯論
第三階段:總結陳詞
主持人
公訴部 陳思
辯題一
張某是A縣交通局局長。2014年2月,在張某的關照下,大通路橋公司承接了A縣城南路改建工程第3、4標段建設項目。大通路橋公司總經理王某向張某提出,按照利潤的50%給張某“感謝費",並稱自己在外省開設的一個混凝士攪拌公司現在效益很好,問張某是否願意將這筆錢投放到混凝土攪拌公司,張某表示同意。2015年底,工程竣工結算,大通路橋公司獲得利潤1000萬元;王某將其中的400萬元投入混凝土攪拌公司用於擴大生產規模。2016年3月,王某在B區承建的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供出張某。經查,張某未在王某開設的混凝土攪拌公司中分得利潤。
張某構成受賄罪
VS
張某不構成受賄罪
梅山檢察室
葉丹楓
浙江同舟律師事務所
虞夏瑩
公訴部
謝逸
浙江靖霖(寧波)律師事務所
陳聰
辯題二
劉鵬與朋友吳軍的妻子偷情,被吳軍發現,吳軍約劉鵬在茶樓見面,討要“說法”,劉鵬同意了。吳軍的妻子偷偷打電話給劉鵬,說吳軍揚言要弄死劉鵬,讓劉鵬小心點。劉鵬趕到茶樓,吳軍已經等在那裡。見面後,吳軍沒有發火,而是勸劉鵬喝茶。劉鵬感覺不對勁,他想,吳軍可能在他的茶裡投放了毒藥,於是趁吳軍不注意,將自己和吳軍的茶杯進行了調換。事實上,吳軍確實在劉鵬的杯子裡投放了毒藥,吳軍喝下原本為劉鵬準備的那杯有毒的茶水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劉鵬構成故意殺人罪
VS
劉鵬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部
單亞飛
浙江匡明律師事務所
楊倩
公訴部
李清清
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
郝強
辯題三
2017年4月,郭軍經人介紹向專門向高校學生做“校園貸”生意的王強借款,王強調查後發現郭軍學生證系偽造,也無還款能力,但郭軍父母在市區有一商品房,經濟尚可。王強並未點破,答應借款10萬元,借期30天,利息8000元。王強以行規為由提出協議上需寫借款本金20萬元,如郭軍如期還款未違約則僅需歸還本金10萬及相應利息,多餘部分為“違約金”“保證金”“服務費”總額。簽訂借款協議後,王強陪同郭軍一起到本市銀行,向郭軍銀行賬戶匯款20萬元,郭軍取出11.3萬元(含虛增的本金10萬元、利息8000元及介紹費5000元等)交給王強,實際到手8.7萬元。30天后,郭軍果然無力還款。王強打電話給郭軍,說郭軍到期不還款,且隱瞞了自己不是學生的事實,已經違約,要求郭軍立刻還款20萬。郭軍關機並逃往外地。王強即召集人員以郭軍違約為由上門討債,手持借款協議及銀行流水要求郭軍父母還款20萬元,後郭軍父母因不堪其擾,將郭軍找回,最終還款20萬。
王強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VS
王強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偵監部
崔慧芳
浙江和義觀達(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
劉華傑
公訴部
劉操
浙江靖霖(寧波)律師事務所
陳東豪
比賽現場控辯雙方
你來我往 唇槍舌劍
運用專業知識
展開激烈交鋒
檢察官們沉著機智、邏輯清晰
律師們幽默風趣、從容冷靜
場上選手們針鋒相對
場下觀眾掌聲雷動
評委點評
浙江萬里學院法學院
丁寰翔教授
丁教授對選手的精彩表現予以了認可,認為每個人的辯論都各有特點,為大家呈現了一場極具專業性、對抗性和精彩性的比賽。
頒獎現場
三等獎
郝強、虞夏瑩、單亞飛
二等獎
劉操、陳東豪
一等獎
崔慧芳
活動總結
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章國田
章國田檢察長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指出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並強調,在尋求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我們要積極拓展新形勢下檢律合作的更大空間,促進雙方法律理念融合和業務知識結構互補,著力提升檢律關係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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