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聯:風調雨順蕭敬騰
下聯:國泰民安張學友
由於數月來張學友演唱會上警方對逃犯實現了“N連殺”,網友對此編了上面的對聯。
最近,張學友演唱會“抓逃犯”常常成為熱議的話題,張學友也被稱為“逃犯剋星”,很多網友都希望聽到歌神對此的看法,這兩天的一次發佈會上,張學友終於回應了。
10月3日下午,張學友在香港舉行發佈會,宣佈巡演將於2019年1月重回香港,舉行“再見篇”,群訪環節,被問及“逃犯剋星”一事,他表示,“我聽到的第一反應是:為什麼呢? 我後來查證了一下,其實是我們國家真的太先進了,大數據也好、技術也好,都是很先進的。所以,無論你是在我演唱會也好,去便利店買東西也好,還是去做一些不被抓的事比較好,因為現在被抓的幾率蠻高的。希望大家去做該做的事情。”
![“逃犯剋星”?張學友終於回應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對於張學友的回答,大批歌迷、網友紛紛點贊,一下子就登上了微博熱搜:
![“逃犯剋星”?張學友終於回應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有人直言“學友哥情商真的好高”,還有人調侃:活該紅一輩子!
據統計,自今年4月第一起逃犯在張學友演唱會上被抓事件至今,累計有數十名逃犯在其演唱會期間落網。
盤點如下:
4月7日南昌演唱會:1人,開演沒多久被抓,涉經濟案件被網上追逃。
5月5日贛州演唱會:1人,警方在安檢過程中利用高科技手段現場將其抓獲。
5月20日嘉興演唱會:1人,網上逃犯。
6月9日金華演唱會:2人,一人在兜售演唱會門票時被抓,涉嫌盜竊被上海警方網上追逃;另一人在演唱會開始前被抓,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福建警方上網追逃。
7月6日呼和浩特演唱會:1人,演唱會前在核驗進場觀眾身份信息時被抓。
7月8日洛陽演唱會:1人,冒用他人信息、無證駕駛被抓。
7月13日威海演唱會:1人,2016年因涉嫌盜竊被網上追逃。
9月21日遂寧演唱會:2人扒竊財物被抓,遂寧警方還抓獲“黃牛”、假冒工作人員、以及涉嫌詐騙的各類違法犯罪人員共10餘人。
9月28日石家莊演唱會:3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販毒被網上追逃,警方通過技術比對將三人抓獲。
9月30日咸陽演唱會:5名逃犯、其他違法犯罪人員13人被抓。
看來“逃犯剋星”的稱呼名不虛傳
對此,不少網友調侃道:“張學友,警察安插在娛樂圈的臥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也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在逃犯罪分子及時回頭,主動自首。
對於自首,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來源:澎湃新聞綜合,微博、每天學點法律知識,供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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