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區“6.26”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告訴我們什麼?

汽車這一現代文明的產物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舒適和愜意,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越來越多的駛入尋常家庭。然而與汽車息息相關的車禍卻在不斷侵害人的財產、健康甚至生命。司機酒駕、疲勞駕駛、超速、超載等等,一個個看似普通的交通違法行為,卻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雲浮市云城區“6·26”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經過

6月26日18時04分許,陳某駕駛粵WFL7**號小型越野客車,乘搭徐某、曾某、劉某、潘某由腰古往前鋒方向行駛,行至縣道X466線1公里+700米路段時,因車速過快、操作失當而致車輛失控翻落右側石古河內,造成陳某、徐某、曾某當場搶救無效死亡,劉某、潘某受傷,車輛損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陳某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有關規定,認定陳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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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教訓

駕駛人要謹記:車輛行駛速度越快,駕駛人的視角越小,反應時間越短,制動距離越長,遇有突發情況極易引發交通事故。要嚴守交通規則,請勿超速、超載行駛,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終點。

因此,交通安全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作為一名交通參與者,我們只有深刻認識到危險駕駛違法犯罪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才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就讓我們一起珍愛生命,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


雲浮融媒中心

值班主任:劉炳華

值班總編:盧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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