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河長+巡河員”體系開全省河長制度先河

我市“河長+巡河員”體系開全省河長制度先河


全市境內共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27條;全市範圍內市、縣、鄉、村共設立河長2907名,設立巡河員1081名;四級河長已累計巡河81091人次,巡河員累計發現、處理問題2855個……2018年以來,我市大力推進河長制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河長+巡河員”管理制度,創新制定河道巡查管理辦法,走出了綠色發展、生態建設的臨汾路徑。

在我市境內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7條河流中,常年有水的河流僅有48條,人均水資源量380立方米,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對此,市委、市政府以全面推行河長製為契機,提出要在全省“走在前列、樹立標杆”的目標。

自2017年6月我市出臺《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以來,全市建立了黨政雙總河長體系,確定由8名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市級河長,各縣(市、區)也參照建立相應的河長體系,全市17個縣(市、區)全部印發了實施方案,出臺了10項管理制度,市、縣、鄉、村共設立河長2907名,其中市級河長8名、縣級河長188名、鄉級河長832名、村級河長1879名。

河長制在全市迅速建立並初步發揮作用,解決了一些突出的水環境問題。但在推行過程中,水環境違法的隱蔽性和隨機性較強、群眾對水環境保護意識不強、河長巡河密度不夠等突出問題也日漸顯現。

改革的腳步向縱深邁進的同時也推動著我市河道治理體系的不斷創新與發展。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市將各級河長從“有名”變為“有實”,將黨政推動、河長推動與群防群治相結合,以河長制實施方案為“總綱”,建立了“河長+巡河員”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全市127條河流設立巡河員1081名,賦予巡河員入河排汙口、傾倒垃圾、水情變化、侵佔河道、採砂、挖河、違法取水巡查等10項職責。

一年來,在市水利局的推動下,一系列具體的創新機制為“河長+巡河員”體系領航,並將以河道巡查為核心的河流水環境保護工作帶入制度化軌道。

2018年,我市創新將河道巡查管理納入地方行政規範,正式出臺了《臨汾市河道巡查管理辦法(試行)》,成為全省首個將河道巡查管理寫入地方行政規範的地級市;創新建立了巡河員核心工作制度,以“巡河臺賬+問題清單+聯合巡查”為制度核心,明確了巡河員的巡河時間、內容、方式、問題處理措施、結果及調查取證等要求;創新建立了問責考核機制,對於出現年度考核不達標或巡查不到位、發現問題處理不及時等問題的巡河員,河長辦將採取約談、通報批評甚至開除出巡河員隊伍等嚴肅處理措施……

多管齊下、明確責任、狠抓落實。2018年,我市以“河長+巡河員”體系為抓手,將打贏水環境治理保護持久戰列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解決水汙染問題的重中之重來抓,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山水林田湖草統籌推進,上下游、干支流統籌建設。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市561處入河排汙口,已完成整治393處,整治率70%;全市所有煤礦全部完成礦井水深度處理,所有焦化企業完成了焦化廢水深度處理及熄焦水處理工程;推廣配方施肥技術765.3萬畝,佔播種面積的91%;全市清理違章垃圾及堆積物70.7萬方。

“河長+巡河員”體系全面帶動了河流水環境治理保護工作,以點帶面,四處開花,全市水環境質量正在逐步改善。

2018年1月—12月,我市汾河出境斷面(上平望斷面)水質達到Ⅴ類以上的有8個月,佔66.7%。與去年同期相比,汾河出境上平望斷面主要汙染物COD、氨氮、總磷濃度均下降,分別下降17.6%、45.2%和30%,水質明顯好轉;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度已達65%,較2015年提高9個百分點,水土流失狀況基本得到控制;全市在溼地內越冬鳥類增加到十餘種,汾河、沁河、昕水河等主要河流內野生魚類明顯增加,水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河暢、水清、魚歡、岸綠、景美”的自然美景離我們越來越近。

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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