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發佈氫能3年計劃:2020年氫能產值破百億

到2020年張家港市氫能產業鏈年產值要突破100億元,其中制氫環節10億元、氫能裝置(關鍵零部件)40億元、氫燃料電池系統20億元、氫燃料電池汽車30億元。

近日,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印發《張家港市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張家港發佈氫能3年計劃:2020年氫能產值破百億


《計劃》顯示,張家港有涉氫企業約30家,除燃料電池整車企業外,基本覆蓋了制氫(氫源)、氫儲存和輸送、氫燃料電池等氫能產業鏈各環節。

此外,張家港發展氫能還有其5大優勢

  • 氫源豐富、
  • 氫儲運和加氫站建設基礎強、
  • 氫燃料電池產業佈局良好、
  • 研發平臺有序推進、
  • 檢測平臺完成籌建。

當前,氫能產業發展已進入窗口期,張家港市亟需搶抓新一輪技術變革機遇,在氫能關鍵技術攻關、基礎設施建設、示範運營推廣、公共服務平臺以及研發、檢測、認證、安全監測等方面全面佈局,進一步聚集完善產業體系、提升產業能力、形成產業優勢,促進氫能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計劃》為張家港氫能發展定下目標:到2020年張家港市氫能產業鏈年產值要突破100億元,其中制氫環節10億元、氫能裝置(關鍵零部件)40億元、氫燃料電池系統20億元、氫燃料電池汽車30億元。

另外,《計劃》還規定了張家港當前的主要任務:

1.構建氫能產業創新體系。

依託骨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組建提升一批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臺,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氫能產業創新體系。

借力蘇州市氫能產業創新中心,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強化產學研結合與各行業的協調融合,搭建技術研發平臺、成果轉化平臺及示範應用平臺,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培育。

2.做優做強氫能產業鏈。

未來3年,在保稅區揚子江化工園區等氫能資源豐富區域建立較為完善的供氫管網系統,加強氫能產業集聚區用氫企業的管網規劃和建設,充分提高氫氣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

培育國內一流氫能裝備製造企業2~3家,燃料電池電堆、關鍵材料、零部件研發製造企業約10家,燃料電池整車製造企業1~2家,集聚研發中心和檢測、認證中心1~2個。

3.加強氫能應用示範與推廣

未來3年,在張家港市建成加氫站10座,公交車等示範運行路線10條以上,運行規模達到200輛;積極拓展多元化氫源渠道,推進氫分佈式能源應用示範,推進多元化用氫的管網規劃和建設,加大氫能在應急保供、應急調峰、熱電聯供的應用力度,建設10個示範工程項目,加快實現產業化。

通過示範推廣,使張家港市成為國內氫能產業典範城市,輻射帶動長三角乃至全國城市能源變革轉型。

4.引導支持核心技術突破。

依託現有產業基礎、技術儲備,通過氫雲新能源研究院等創新研發平臺對國內外技術的不斷引進、消化、吸收,全力開展氫能產業技術攻關、工程研究和產品開發,突破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技術、耦合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高效低成本氫儲能技術;攻關高壓儲(輸)氫設備輕量化技術、高效液氫製備與儲運技術;突破燃料電池電堆、關鍵材料(低鉑催化劑和長壽命質子交換膜)、零部件(膜電極集合體和雙極板)、燃料電池車載供氫系統、動力系統以及集成等關鍵技術;提高氫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研製能力,優化集成與控制技術。

進一步培育和集聚具有先進科技水平與創新能力的研發平臺,吸引更多的人才、技術、信息等高端要素向氫能產業集聚。

張家港發佈氫能3年計劃:2020年氫能產值破百億

在扶持政策方面,《計劃》指出將加大對氫能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扶持力度,安排財政資金進行扶持。

規劃氫能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市政環衛車、觀光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採購計劃,明確氫能產業創新中心、氫能源汽車、氫能基礎設施、加氫終端以及研發平臺、檢測平臺等扶持標準,加快氫能源的推廣應用,扶持氫能源產業做大做強。具體是:

(一)扶持培育蘇州市氫能產業創新中心

通過蘇州市氫能產業創新中心,帶動企業、科研院所瞄準世界先進水平,全力開展氫能產業技術攻關、工程研究和產品開發。

對參與建設蘇州市氫能產業創新中心併成功運營的研發機構,按照研發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蘇州市氫能產業創新中心獲評省級、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的資助;等級提升的,按差額進行資助。

(二)支持氫能產業鏈優化提升

建立氫能產業重大項目庫,謀劃一批重大支撐項目,並對項目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建設進展情況,推動產業鏈完善提升。

對氫能產業集群配套、強鏈補鏈重大項目的引進和建設,“一事一議”給予扶持和資助。

(三)推動氫能應用示範與推廣

1.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

為儘快推廣加氫站佈設,對在張家港市建設的加氫站項目給予相應補助。對於加氫能力達到5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2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於加氫能力達到10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4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鼓勵採購新能源汽車。

對註冊在本地企業或本市戶籍的個人採購氫能源汽車的,給予氫能源汽車採購補助,具體按照國家、省、蘇州市相關文件執行。

3.鼓勵實施氫能應用示範工程。

對氫燃料電池分佈式發電、智能化家用和公共建築用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列裝置的示範應用和供氫管網示範應用項目,“一事一議”給予扶持和資助。

(四)引導扶持關鍵零部件技術突破

對在氫液化裝備、氫氣隔膜式壓縮機、液氫泵、高壓儲(輸)氫設備、液氫儲運設備、車載供氫系統、燃料電池和動力系統、加氫機及核心閥門等關鍵零部件和技術等方面取得突破並投產運營的產品項目,按產品項目研發經費的10%給予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氫能源關鍵零部件、成套設備獲得省首臺套認定的,按單臺套設備銷售單價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同一項目符合多項資助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複補助。

(五)完善氫能產業配套服務

1.支持氫能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依託張家港現有國家級檢測中心資源,建立氫能產業檢驗檢測、計量測試等第三方優質公共服務平臺,增強質量基礎保障能力

對檢測認證類公共服務平臺企業投資採購的氫能檢測認證相關設備(含軟件),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強化氫能產業金融服務。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政府鼓勵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氫能源裝備基礎設施建設、研發實驗與檢驗檢測技術服務平臺提供融資擔保的力度,並給予貼息補助。

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利用張家港市產業資本中心、“港城合夥人”等創新平臺,建立健全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資體系,引導天使投資基金、產業基金等通過股權投資的形式對氫能企業注入資金,支持其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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