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19江蘇省公務考試公告和職位表都已發佈

最新消息!2019江蘇省公務考試公告和職位表都已發佈

2019江蘇省考公告已發佈!

公告中的重要信息

1.計劃招錄:6507人

2.報名時間: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

4.繳費時間: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5.筆試時間:3月23日

6.面試時間:5月中旬

7.公眾號後臺回覆“江蘇”領取歷年真題

8.加客服微信:18969902976領取職位表

公告原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江蘇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9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本次考錄,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公管理)單位考試錄用6507名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8年1月22日以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報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9.報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 79)的人員還須具備考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定的條件;

10.具備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時,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職位有特殊規定則從其規定)。

2.省級機關(單位)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按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省監獄、戒毒管理系統的職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按《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執行。設區市以下機關的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和戶籍範圍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並在本地區考錄簡章中公佈。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縣級市、縣管體制區或設區市市區(縣管體制區除外)的職位。

4.定向考錄殘疾人的職位(職位代碼80~82),考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5.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考錄對象為:本設區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設區市所屬村(社區)任職的省、設區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6.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考錄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者;我省設區市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報名時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7.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考錄對象為:在本縣(市、區)轄區內的村(社區)工作滿五年、任現職兩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秀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設區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優秀的具體標準由各設區市制定,並在考錄簡章中公佈。

2016年1月1日以後辦理過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考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二、報名辦法

(一)考錄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門戶網站(www.jszzb.gov.cn)、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設區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採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

省級機關職位: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江蘇人事考試服務欄目(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設區市職位:

各設區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見附件2)

省以下垂直機構職位:

機構所在地的設區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

報名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

繳費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後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後,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全省範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結束後,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於開考比例的職位,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並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19年2月1日9∶00—16∶00。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並參加筆試後,於2019年3月25日-29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電話聯繫報考職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事宜。

(四)網上打印准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准考證,時間: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繫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解決(考務諮詢電話見附件2)。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考試範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佈的《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的人員,除了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

2.筆試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3月2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時間為2019年3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設置考點,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在南京、無錫、淮安、泰州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筆試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9年4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專業科目考試成績也同時在上述網站查詢。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佔40%、30%、30%比例合成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複審人員名單等信息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官方網站公佈。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

部分職位按要求設置面試階段的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在省、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上統一公佈。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一般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原則上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佔15%。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捨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其參加測評人數比例由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法院、檢察院和司法等部門研究確定。體能測評按《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職位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後,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五、考錄政策諮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佈網址

江蘇省2019年考錄公務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考錄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問題需要諮詢時,報考人員可直接與審核單位聯繫。省直單位諮詢電話見附件1,各設區市諮詢電話及查詢網址見附件2。

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諮詢電話:

考錄政策諮詢:(025)83395725、12333

考務技術諮詢:(025)83236085

諮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省直單位考錄諮詢電話

2.各設區市諮詢電話及考錄信息發佈網址

江蘇省公務員局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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