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誰家,這確實是個問題

過年回誰家,這確實是個問題

馬上就要過年了,回誰家過年,又成了一些夫妻矛盾衝突的焦點。

這個問題這幾年尤其凸顯,這也反映出一個問題,隨著社會的進步,男女在權益的公平上,悄無聲息的發生著變化。

按照國人的傳統觀念,結了婚的女人,年三十和初一都應該在婆家過年,初二才應該是回孃家的時間。這一傳統一直延續到最近這些年,沒有人質疑過,也沒有多少女人反對去婆家過年,人們都在遵守著這一約定俗成的傳統觀念。其實這反映的還是男女的權益不對等,女人的從屬地位。

不過以前的家庭兒女眾多,到了過年時,也不會冷清,不論父母還是兒女,大家也都不會太計較。

而現在不同了,隨著一代代獨生子女的成家立業,在異地工作生活的兒女,與父母相處的時間本來就少,到了過年時,父母們自然都想讓自己唯一的孩子,過年時能回到自己身邊。

因此這些年的春節,因為回誰家過年的問題,夫妻之間發生矛盾的,絕不在少數。甚至媒體經常報道,因為這事夫妻在高速路上停車,爭吵不休。

兩邊父母四個人,夫妻倆個,不論怎樣安排都會冷落一方父母,都對被冷落的父母不公平。

在遇到這樣的問題時,沒有誰應該怎樣,或者誰必須做出讓步。如果懂得尊重對方,就不會強迫對方必須按照誰的意思做。

當夫妻二人誰都不肯退讓,達不成一致意見時,不如各回各家。

想想看也就那麼幾天,這樣起碼做到了相互尊重,誰都不用強迫誰。這也許有些遺憾,不符合國人對過年團團圓圓的理念,但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也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只是夫妻之間要做到相互理解和尊重,就會站在對方的角度,為對方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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