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2019,註定是個不平凡的一年

個數起徵點,社保入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

國稅總局進入瘋狂刷屏模式

聽說,又要減稅了?

幸福來得有點兒太突然

容我緩一緩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之前有一個題為

“往後餘生,最懂你的人是稅務局”

風靡朋友圈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而快樂沃克君想說

2019,稅務,也是最愛你的那個


據悉,個稅改革約6000萬人不用再繳納個稅了

而此次減稅政策

每年可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三年總規模高達6000億元

話說,這一輪減稅力度不是一般的大啊

老闆們估計要偷著樂了吧

好啦,跟著快樂沃克君

細細瞭解下這波福利吧



2019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將小微企業稅負直接降至5%和10%,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至10萬。‍

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小微企業是中國經濟的毛細血管,是中國經濟最廣泛最密集的生態體系,培育好這個生態體系,相信對於中國的經濟和就業尤為重要。

劃重點,理思路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1

6大重磅福利

稅負大幅降低

一、增值稅起徵點由3萬/月提至10萬/月!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

舉個簡單的例子:

A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每月含稅銷售額為8萬,公司無其他成本。根據之前的稅收政策,A公司每年需要繳納增值稅(96/1.03)*3%=2.8萬,城建稅=2.80萬*7%≈0.2萬,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免除,所得稅(96-2.8-0.2)*10%=9.3萬,共計交稅2.80+0.20+9.30=12.3萬

減稅後:每月銷售額未達增值稅起徵點免徵增值稅,同時免徵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全年僅需繳納所得稅=96*5%=4.8萬

按照此前財稅[2017]76號規定: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本次短時間再出新政,大幅度提高優惠力度,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加碼。如果是季度申報,一個季度30萬銷售額均免徵增值稅,一年可以免徵120萬。

二、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1)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標準,上限放寬到了300萬。

(2)調整後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三、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

(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降至5%。

(2)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至300萬的部分

,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業或將實行累進稅率,具體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文件明確。

四、允許50%幅度內減徵各種地方稅種和附加稅!

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將享更多稅收優惠!

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範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六、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2

優惠到底有多大?舉例說明

舉例:

1、某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如果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80萬,應納稅企業所得稅稅額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80×25%×20%=4萬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80×50%×20%=8萬元

結論:

新政策之後稅負減半(8-4)÷8=50%

2、某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如果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240萬,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

①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1)拆分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140萬

(2)不超過100萬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00×25%×20%=5萬

(3)100萬至300萬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40×50%×20%=14萬

(4)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5+14=19萬

②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240×25%=60萬元

結論:

新政策之後稅負大幅降低(60-19)÷60=68.3%

政策依據:

1、財稅〔2018〕7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2019年政策仍需國家稅務局、財政部等出臺相關文件進一步明確。

3

新政策熱點問題答疑

一、增值稅如果按季度申報,會是30萬嗎?

如果是季度申報,一個季度30萬銷售額均免徵增值稅,一年可以免徵120萬。

二、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放寬了,對資產總額有新的要求了嗎?

財稅〔2018〕77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臨近春節

國家給小微企業發的這個紅包

可謂是最好的新春禮物啦

各位老闆管理者們

乾貨信息get到了麼

快收下這波普惠政策

2019,發光發亮吧!

最新解讀!國務院發佈企業減稅新政,三年6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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