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謝勇:憲法必須隨著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而不斷髮展

代表谢勇: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紅網時刻3月13日訊(記者 劉玉先 攝影 李長宏)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高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3月13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進湖南省委原主委謝勇在接受紅網時刻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憲法在法律體系中是母法,也是一個國家的總章程,是治國安邦的基石。維護憲法的權威和憲法的穩定性,是依法治國的本質要求。但維護憲法的穩定性,並不意味著憲法一成不變,憲法必須隨著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而不斷髮展,客觀反映國家社會發展的新進程,體現新需要。因此,憲法修改是時代必然、實踐必需。

謝勇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黨治國治軍,取得了偉大的歷史性成就,將其中的重要經驗納入國家的總章程,既體現了依法治國,也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心聲。五年多來的實踐證明,新發展理念是行之有效的。把“新發展理念”寫入憲法,在國家總章程中確認這一重要理論成果,可以更好地發揮其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中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作用。

在謝勇看來,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此次修憲為依法治國打下了更完善、更堅實的基礎。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的具體條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提供了明確堅實的憲法根據,因為依法治國的長期經驗告訴我們,只有黨的領導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最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是此次修憲實踐,把黨章規定與憲法規定進行了有效的具體銜接,對國家主席任期條款作出了調整。這一舉措深受廣大幹部群眾擁護,同時也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是黨內立法與國家立法更好融會貫通的重要法治實踐;

三是這次修憲之後,我國的法治體系將更加完整,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等舉措的出臺,更加完善和加強了憲法、法律實施的保障,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更加完備的憲法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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